轉向燈向上打是“右轉”。 控制轉向燈的撥杆位於方向盤左邊,其中上提是右轉向燈,下撥是左轉向燈。往裡(即自已方向)撥是遠光燈。 也可以簡單記憶為:上右下左或者方向盤轉的方向,就是方向燈打的方向。 轉向燈: 是在機動車輛轉向時開啟以提示前後左右車輛及行人注意的重要指示燈。轉向燈燈管採用氙氣燈管,微控制器控制電路,左右輪換頻閃不間斷工作。轉向燈採用閃光器,實現燈光閃爍。主要可分為阻絲式、電容式和電子式三種。 轉向燈使用: 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態資訊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做出正確的判斷。
1、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度,在距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轉入設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開得過早會給後車“忘關轉向燈”的錯覺,開得過晚則造成後車或行人因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2、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3、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道。
4、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5、在沒有標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6、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態,再行靠邊。
7、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再駛向行車道。
轉向燈向上打是“右轉”。 控制轉向燈的撥杆位於方向盤左邊,其中上提是右轉向燈,下撥是左轉向燈。往裡(即自已方向)撥是遠光燈。 也可以簡單記憶為:上右下左或者方向盤轉的方向,就是方向燈打的方向。 轉向燈: 是在機動車輛轉向時開啟以提示前後左右車輛及行人注意的重要指示燈。轉向燈燈管採用氙氣燈管,微控制器控制電路,左右輪換頻閃不間斷工作。轉向燈採用閃光器,實現燈光閃爍。主要可分為阻絲式、電容式和電子式三種。 轉向燈使用: 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態資訊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做出正確的判斷。
1、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度,在距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轉入設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開得過早會給後車“忘關轉向燈”的錯覺,開得過晚則造成後車或行人因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2、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3、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道。
4、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5、在沒有標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6、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態,再行靠邊。
7、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再駛向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