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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31132884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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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541323007670
一、結轉已銷產品的生產成本,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表示庫存商品(已完工入庫的產品)成本減少,主營業務成本(銷售成本)增加。 二、解釋 1、《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設定了第6401號”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規定: (1)期(月)末,企業應根據本期(月)銷售各種商品、提供各種勞務等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等科目。 (2)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營業成本按計劃成本或售價結轉,月末,還應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3)本期(月)發生的銷售退回,如已結轉銷售成本的,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2、準則附錄第1405號” 庫存商品“科目規定: (1)企業生產的產成品一般應按實際成本核算,產成品的入庫和出庫,平時只記數量不記金額,期(月)末計算入庫產成品的實際成本。生產完成驗收入庫的產成品,按其實際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2)對外銷售產成品(包括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產成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產成品還應結轉產品成本差異,將發出產成品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其他業務收入是財務概念,視同銷售是稅務概念(以上說法不一定嚴謹,自己的理解)。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是不區分主營和其他的,只有應稅和非應稅之分。因此,是否視同銷售與是否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無關,要看是否為應稅收入。至於是否結轉庫存商品,要看銷售的商品是否在庫存商品中。例如,銷售邊角廢料(一般邊角料產生時不入庫),出售時計入其他業務收入並計提銷項稅,同時衝減生產成本。如果出售非本公司經營範圍的產品,則會從庫存商品結轉成本。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