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根據使用任務、功能和適應的交通量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並全部控制出入的幹線公路。 四車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2500~55000輛; 六車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45000~80000輛; 八車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人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60000~100000輛。
其它公路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幹線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個等級。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輛以下;單車道200輛以下。 公路等級的選用公路等級應根據公路網的規劃,從全域性出發,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遠景交通量綜合確定。
一條公路,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分段採用不同的車疲乏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 各級公路遠景設計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公路為10年;四級公路一般為10年,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對於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已有公路,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的原則,按照公路網發展規劃,有計劃地進行改建,提高通行能力及使用質量,以達到相關等級公路標準的規定。
採用分期修建的公路,必須進行總體設計,使前期工程在後期仍能充分利用。
公路根據使用任務、功能和適應的交通量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並全部控制出入的幹線公路。 四車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2500~55000輛; 六車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45000~80000輛; 八車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人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60000~100000輛。
其它公路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幹線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個等級。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輛以下;單車道200輛以下。 公路等級的選用公路等級應根據公路網的規劃,從全域性出發,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遠景交通量綜合確定。
一條公路,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分段採用不同的車疲乏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 各級公路遠景設計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公路為10年;四級公路一般為10年,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對於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已有公路,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的原則,按照公路網發展規劃,有計劃地進行改建,提高通行能力及使用質量,以達到相關等級公路標準的規定。
採用分期修建的公路,必須進行總體設計,使前期工程在後期仍能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