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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125372067741

    強烈建議不要墊付。

    雖然是會賠付的,但是前提是對方要在交警開具的責任認定書上簽字,這才能完成保險理賠的程式,對方如果不簽字,就沒辦法理賠,你的錢就白墊了,而且住院付款的發票要保留在自己手裡,如果對方不給你,你也無法得到賠付。

    而且還要看定責書是如何定責的,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根本不用陪,最多按照交強險的無責任賠付額度賠償10%,所以對方要是耍無賴,不給你錢,你的墊付也白給了。

    所以個人建議,如果不是確認交通事故中自己全責或者主責,不要隨便墊付醫藥費用,找你要錢,就一句話,沒錢。身體是自己的,未必對方撐著不去看病?而且也不是不給錢,而是要等確認可以賠付了,自然會給錢的。

    不是我無情,無賴,而是現在無賴的人太多。打個比方,是你的全責,假設你墊了5萬塊錢,他住院治療用了4萬,加上誤工費營養費什麼的合計可以賠付6萬。明明籤個責任書就可以全額賠付6萬,結果對方病看好了,獅子大開口10萬,不給錢就不簽字。不簽字就意味著你的5萬白墊付了,簽字就是還要再自己掏4萬,你說你給不給?如果對方全責,你就只需要賠付4萬的10%,也就是4000,結果你墊付了5萬,你說對方會不會把多出來的4萬6還給你?

    以上是親身經歷的,血淚教訓,不知道現在保險改進賠付流程沒有。所以個人建議,第一,儘量不要自己墊付,誰說都不行(包括交警),要賠付沒問題,簽了字拿發票來。第二,建議詢問保險公司賠付流程,確保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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