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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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證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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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社一卒
借錢還錢後對方不承認的奇葩,我倒是真地遇見過,雖然不是發生在我身上。
某年冬天,我妹妹在某鄉站當會計,某天有個小包工頭打電話說:某筆工程上他墊付的款項他沒有拿到手。
我妹妹當即回答:某年某月某日,將錢款親自交到你手中的,當場寫有收據一張,有簽字按手印的,寫的清清楚楚!
小包工頭卻說:收條是寫了,也簽字畫押了,但是錢沒有給他!!
我妹妹勃然大怒:我與你素不相識,非親非故!你居然會不收錢而打收條?!簡直是奇也怪哉!!
翌日,小包工頭叫來單位小站長,非說沒有得到錢,三人對質,小站長非說沒給錢就再給一次,我妹妹據理力爭,直接了當:上報紀檢委,讓上級來查!
小站長和小包工頭灰頭土臉偃旗息鼓而去,旬月後,我妹妹主動調離該單位。
從此事上,我就看到,金錢往來需非常謹慎!無論何時何地,付錢了,必要留憑證!遇到還錢後對方不承認的,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乾脆利落!
但是真的既無憑據又無證人,個人認為,暴力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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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風24
這還不簡單嗎,
不用去管他就好了,
也正好認清一個人,
今後不再來往最好。
提問有點繞,我的理解是:借了別人錢,歸還以後,對方不承認你已經還清借款。而不是不承認借過錢。
毛主席教導我們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按上面的理解,分幾種情況。
正常借貸流程是,你寫借條給對方,對方同時將借款給你;還款時,你將借款給對方同時收回借條,還可以要求對方出據還清證明(向銀行借款,還清後都會給);此外,大部分借貸關係還會有擔保人。
如果沒有按正常流程走,最好有①人證或者②物證。最終手段就是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