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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民間那些事兒

    一、事情經過

    深圳的朱先生和朋友吃完飯,路過一條窄巷時突然從天而降(5樓)一把菜刀將其集中,所幸是刀背擊中頭部,但朱先生仍然傷的很重,一直住在重症監護室(ICU),肇事的程先生聲稱洗完刀晾在陽臺上,刀是風吹落的,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自己已經支付了20多萬醫療費,目前拿不出錢了。

    二、刀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陽臺

    這幾年高空墜物砸人的事情很多,花盆、衣架甚至是共享單車,不管什麼東西砸人,只要從樓上掉下來砸到人,就應該承擔法律。

    作為一個正常人,都應該意識到陽臺晾東西都可能墜落,尤其是刀這種“兇器”,如果掉下去不堪設想,可程先生報著僥倖心理,想著刀比衣物重,不會墜落,這種放任態度就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當然,也是法律要禁止和懲治的。

    三、賣房賣地也得給人治病

    先不談法律責任,傷了人必須給人家治,這是做人基本道理。程先生說家裡存款都花完了,沒錢支付醫療費了,想一了白了,這樣的說法太不負責任,不好給人家完全治療好,最起碼康復出院吧,未來如果留下後遺症,朱先生一家生活會很困難。

    四、肇事就得擔責,法律維護公平正義

    如果程先生向“耍賴”,法律是有辦法懲治他的。一方面,要承擔過失致人重傷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要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如果程先生沒錢支付,法院會按照判決強制執行,對其房產和車就行拍賣,所得價款用於治療和後期支付。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歌名。聽過一首歌,歌詞大概是這樣的:開頭是 “下雨天……”中間有一句是“怎樣的雨,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