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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氏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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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廣州文案策劃
題主的意思是想把房子單獨贈予給自己的女兒,女婿沒有房產權利。
根據中國民法典之婚姻法編和最高法院有關婚姻法問題的司法解釋規定,兒女結婚前,一方或者雙方父母贈予財產時,除非有專門約定,一般是指把財產單獨贈予給自己的子女。
兒女結婚後,一方或者雙方父母贈予財產時,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贈予的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兩個人共同所有財產。
題主現在想把房子單獨贈予給自己的女兒,女婿沒有繼承權(房產所有權)。
題主的贈予發生在女兒結婚後。根據中國民法典婚姻法編的上述有關規定精神,題主應當採取專門約定的方式,
比如,透過公證贈予合同的方式來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
這樣才能合法實現題主的贈予財產心願。
在女兒婚前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轉給女兒,而女婿無權繼承。
法律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地產包括以下三種:
1、一方的婚前房地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地產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地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認定為個人財產
在辦理房產的無償贈與轉讓時,無須女婿的參與,父女或母女可在當地房管局簽署《贈與合同》與《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贈與合同與登記表上的贈與人為父親或母親,受贈人為女兒一人。
辦理無償贈與的房產轉讓一般繳納契稅和不動產登記費,如果土地為劃撥性質還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在繳納相關稅費後就可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領取不動產權證。此不動產只是女兒一方的房產,女婿不是房產的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