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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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覃說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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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官說法
不是。只不過道交法立法時為了保護弱勢一方利益,規定了一條機動車無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10的責任。造成很多人對該條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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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經質神仙
這麼說吧,道交法裡面有這個條款,就是無責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損失,這條被誤解了。
實際的情況中,交警要是嚴格按照道交法執行,會被傷者家屬各種堵門,上訪,鬧事!傷者家屬只會認為,你車把人撞了,就要賠錢,一點不想想,機動車在路上正常行駛,你不橫穿馬路,不在馬路上走,怎麼可能撞上?
然後就一句話,反正你有保險,直接保險承擔損失就行了,後面的結果就是全社會的車主的保費會增加!
謝謝邀請,本人就是一名基層交通事故處理民警。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有三個步驟,第一:找出各方在事故中的違法行為。第二:這個違法行為是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第三:導致事故發生事故的原因在事故中起了多大的作用。所以分別負事故的全部,主要,同等,次要,無責。所以並不是說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機動車就一定要承擔責任,前提是機動車是否有違法行為。如果機動車是正常行駛,沒有違法行為,是沒有責任的。舉個例子,大白天的機動車在前方停車等紅綠燈,後來的電動車酒駕追尾,導致電動車駕駛員受傷,兩車損壞。機動車沒有違法行為因此是沒有責任的。但是很多時候很多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者行人在受傷時都喜歡搬出一句話叫“以傷為論”,認為自己受傷了,怎麼樣對方都要負責。其實法律上並沒有以傷為論的說法。如果你開車操作不當摔倒了,最後身體撞到一塊石頭上,按照以傷為論的說法,你是不是要問石頭賠償?我本人處理的很多起電動車和小車碰撞的事故,就判過電動車的全責。不過,在判電動車全責的時候,電動車的傷者往往情緒激動,所以只能不斷的做相關法律的解釋工作。最後,其實作為交警其實更想說的是,電動車其實也叫肉包鐵,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傷甚至死亡的機率其實遠遠高於機動車。所以電動車駕駛員其實應該更要學習交通法規,千萬不可“任性”而為,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別人的手裡。畢竟,電影可以倒帶,但是生命可不會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