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省和自治區都是一種行政區劃型別,都相當於省一級行政單位。區別主要在於,相比普通省份來說,自治區在內部事務方面,擁有更高的自主權。詳細解讀如下:
自治區是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除自治區外,還有自治州,自治縣(自治旗)和民族鄉分別對應省、市、縣,鎮。
中國現有5個自治區,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主要有以下方面:
在中國,省和自治區都是一種行政區劃型別,都相當於省一級行政單位。區別主要在於,相比普通省份來說,自治區在內部事務方面,擁有更高的自主權。詳細解讀如下: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自治區是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除自治區外,還有自治州,自治縣(自治旗)和民族鄉分別對應省、市、縣,鎮。
中國現有5個自治區,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主要區別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第二,自治區政府負責人稱主席,省政府負責人為省長;第三,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稱首府,省政府所在地為省會;第四,自治區主席必須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同樣,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省、市、縣政府負責人沒有限制。第五,自治區政府機關其他工作人員,應當合理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第六,自治區享受很多少數民族優惠政策,比如說高考,有民族加分,再比如說,邊境貿易,享受民族優惠。第七,國家尊重民族自治區域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