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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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號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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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慧心福韻
去掉法律上方面的刑罰。
至於個人心態方面的刑罰嘛,是心態問題。
何必太認真呢?太認真就輸了。
金庸講:不生氣,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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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雪舞流年等春雨
這要看你狠的程度,恨之入骨,即使挫骨揚灰你都不解恨。
人生苦短不思恨,
恨到深處人心累。
能饒人處且饒人,
萬恨放下才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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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咕嚕嚕的嚕嚕
因為刑罰,尤其是現在刑法,其最終目的不是讓人解恨以實現樸素正義觀,而是為了制止犯罪,保障人權。
如果我們想要懲罰一個惡人,其實根本不需要法律就可以做到,這就是“人治”。封建社會時期的中國始終採取人治,由皇帝、大臣、家主等掌權者來實現賞罰,而賞罰的判斷標準完全是掌權者個人的道德觀和正義觀。
這樣會有什麼問題?
岳飛就是最好的例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有時候我們認為一個人該死,法律卻只判他十年有期徒刑,這甚至是變相保護了罪犯。但其實,這是在保護司法的正當性,進而是在保護每一位公民的權利。
羅翔老師的這段論述非常精確而發人深省,希望也能夠幫助你理解這個問題。
“如果刑罰權不受限制,那麼一切正義都會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義之名被架空。”
刑罰是根據法律進而對其做出的處罰,而我們是根據內心,根據我們的想法想要做出讓我們自己的內心得到滿足!當現實和理想不相符,就會讓我們產生巨大的落差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