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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者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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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韓楓3897
從理論上講個人的錢個人有支配權,他就是把錢捐給美英也不違法。但從道義和良心上講,你掙的錢或叫得的錢是得益於社會的穩定,人民群眾的奉獻及黨的好政策,也得益於多分享了中國改革開放的紅利。從感恩的角度講既使你不為國家不為貧困群眾捐款,也該向本國投資或在本國消費,這也是你為祖國做了貢獻。到美英買房有很多是為了移民,既使不移民那也是間接的為美英經濟出錢出力,這種做法讓華人感到遺憾。
有錢是件好事,只要取之有道;有了錢怎麼花,是有錢人的自由,只要不違反道德法律。
然而,從個人情感上講,我還是希望有錢人為正在發展中的祖國多做點貢獻,當然,得出於有錢人的自願。
有些人,比如有些明月、媒體人、政府官員等等,儘管比普通人有錢,其錢來得也名正言順、無可厚非,但特殊的平臺為他們很容易地掙錢提供了機會。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些人在花錢的時候,不應忘了平臺的意義和屬性。離開了平臺,明星是什麼?官員又能如何?即便是生意人,如果沒有國家的和平穩定以及好的政策,又能怎麼樣?
因此,如果把掙來得錢,完全看作是自己憑本事所得,那就錯了。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將花錢與國計民生有機結合,自己在得到應得的享受的同時,又幫助的國家的發展,這才是最理想的花錢模式,而不僅僅用錢一味地是去找尋自己認為的天堂生活。
其實,天堂只屬於幻想,母親才是人間的天堂。母親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