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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Jy02225740

    我一直認為以宗教法規為法律的人本身就是不那種崇尚美國價值觀的人。他去美國只不過想過好生活,脫離戰亂和貧困。如果只要脫離戰亂很多國家都可以,但是脫離貧困去算是可以吧,那裡的生活確實比他的國家好。但是想出人頭地,想成功,他需要的是機會。個人認為美國法律比較完善,漏洞少,機會反而少,比如你炒房,利潤都交稅了,利潤就少,但其他地方利潤就多點,即使出租也得的多。對比那些沒有戰亂,但是安定,法律不完善的地方,漏洞多,成功的機會會更多。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需要成功的機會哪個地方比較多,如果只需要安定生活很多國家都可以。

  • 2 # 村野匹夫860

    我沒有 看過這篇文章或者是書。但是就我現有的認知,美國依然是在:制度,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世界的領先地位。

  • 3 # 小海娛

    對阿米爾來說美國不能算人間天堂,但也比戰亂的阿富汗強過百倍。

    第一,阿富汗種姓觀念特別嚴重,阿米爾不喜歡這種制度,阿米爾的僕人哈桑就是劣等種姓,種族主義混混阿塞爾為就因為阿米爾和哈桑在一起玩在路上攔截他倆,幸虧哈桑手裡有彈弓,躲過一劫。但是第二次哈桑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在一次幫主任阿米爾撿風箏時被阿塞爾抓住並強暴了他。

    第二,阿米爾是個懦弱的人,他以為遠離阿富汗就可以讓自己忘記自己曾經的背叛,因為他的自私和懦弱,當年他看到哈桑因保護自己的風箏被阿塞爾蹂躪時,沒有勇敢的衝出去。而之後他一錯再錯,因為不敢承認錯誤,和無法面對哈桑,十三歲生日那年設計冤枉哈桑偷了自己的手錶,趕走了哈桑。

    第三,相對於阿富汗,在他眼裡美國是自由和和平的,後來當他從拉辛漢叔叔口中得知一個天大的真像時,他才知道哈桑原來是自己同父異母的哥哥,但是哈桑早已被塔利班殺害,留下一個孩子索拉博,他決定這次不在懦弱,回到離開二十年之久的阿富汗救出索拉博,把他帶回美國,當他看到阿富汗到處是斷壁殘垣和被炸死炸殘的孩子時他更堅定他的決定,為了哈桑更為了贖罪。而最後他發現索拉博被塔利班頭子抓住了,而這個頭子竟是年少時愚見的那個侮辱過哈桑的混混阿塞爾,這一次他沒有懦弱,沒有退縮,冒著生命危險救出了索拉博把他帶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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