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6年(洪武九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但習慣上仍稱“省”。1370年於各省設定一都衛,1375年改為都指揮使司。
1428年棄安南後,明朝在全國設定兩京十三使司,包括京師(北直隸)、陝西、山西、山東、河南(以上為北五省)、南京(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四川(以上為中五省)、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以上為南五省).共設定16都司、5行都司、2留守司.其中十三個是與布政使司同名的都司,其它三個是萬全都司、大寧都司和遼東都司.五行都司是陝西(治甘州衛,今張掖)、四川(治建昌衛,今西昌)、湖廣(治鄖陽衛,今湖北鄖縣)、福建(治建寧府,今建甌市)、山西(治大同府).兩留守司是洪武年間設定的中都留守司(今鳳陽)和嘉靖年間置於承天府(今湖北鍾祥)的興都留守司。
此外,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區設定有烏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實際控制為當地宗教首領八大法王分轄各政教中心的寺院,還有各諸侯家屬封地),另有置於今甘肅、青海交界地區的哈密、曲先等衛,以上均屬羈縻性質,與內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質不同. 明朝實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為防止地方權力集中.宣德後開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總督和巡撫的名義督撫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後成為各省常制.總督主要署理軍務,分短期與長期兩種.巡撫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撫轄兩布政使地,如正統年間和山西河南巡撫.有的一省一巡撫.有的一省幾巡撫.如北直隸有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真定,今河北正定)、宣府巡撫(駐宣府鎮,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領山西大同府)三巡撫;南直隸有兩巡撫:應天巡撫(駐蘇州府,今江蘇蘇州)、鳳陽巡撫(駐淮安府,今江蘇淮安楚州).有的在幾省交界處設定一巡撫,如南贛韶汀巡撫就越江西、廣東、福建三省.。
據《明史·地理志》記載,終明一朝有府140,州193,縣1138.而根據《明史·兵志二》記載,明有衛493,所359.此外,明還設定了介於省和府、縣之間的道.道分為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明代並改元的路為府,以稅糧多寡為劃分標準。糧廿萬石以上為上府.廿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
1376年(洪武九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但習慣上仍稱“省”。1370年於各省設定一都衛,1375年改為都指揮使司。
1428年棄安南後,明朝在全國設定兩京十三使司,包括京師(北直隸)、陝西、山西、山東、河南(以上為北五省)、南京(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四川(以上為中五省)、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以上為南五省).共設定16都司、5行都司、2留守司.其中十三個是與布政使司同名的都司,其它三個是萬全都司、大寧都司和遼東都司.五行都司是陝西(治甘州衛,今張掖)、四川(治建昌衛,今西昌)、湖廣(治鄖陽衛,今湖北鄖縣)、福建(治建寧府,今建甌市)、山西(治大同府).兩留守司是洪武年間設定的中都留守司(今鳳陽)和嘉靖年間置於承天府(今湖北鍾祥)的興都留守司。
此外,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區設定有烏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實際控制為當地宗教首領八大法王分轄各政教中心的寺院,還有各諸侯家屬封地),另有置於今甘肅、青海交界地區的哈密、曲先等衛,以上均屬羈縻性質,與內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質不同. 明朝實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為防止地方權力集中.宣德後開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總督和巡撫的名義督撫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後成為各省常制.總督主要署理軍務,分短期與長期兩種.巡撫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撫轄兩布政使地,如正統年間和山西河南巡撫.有的一省一巡撫.有的一省幾巡撫.如北直隸有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真定,今河北正定)、宣府巡撫(駐宣府鎮,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領山西大同府)三巡撫;南直隸有兩巡撫:應天巡撫(駐蘇州府,今江蘇蘇州)、鳳陽巡撫(駐淮安府,今江蘇淮安楚州).有的在幾省交界處設定一巡撫,如南贛韶汀巡撫就越江西、廣東、福建三省.。
據《明史·地理志》記載,終明一朝有府140,州193,縣1138.而根據《明史·兵志二》記載,明有衛493,所359.此外,明還設定了介於省和府、縣之間的道.道分為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明代並改元的路為府,以稅糧多寡為劃分標準。糧廿萬石以上為上府.廿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