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粒細胞參考值:50%~70%。
外周血嗜中性粒細胞絕對值低於2.0×109/L。當嗜中性粒細胞低於0.5×109/L時,稱粒細胞缺乏症。嗜中性粒細胞在機體防禦中起著清除衰亡組織細胞和吞噬殺死病原微生物的重要作用,其數量減少會明顯降低機體防禦機能而導致感染,嚴重者可引起死亡。粒細胞減少的臨床症狀隨其減少的程度和原因不同而異。若其值嚴重減少,起病急驟,常併發嚴重感染,出現惡寒、高熱及感染累及的器官、組織的相應臨床表現。若粒細胞減少不嚴重可無症狀或僅伴有輕度乏力、納差等非特異症狀。此外,粒細胞減少的臨床表現還與其發生的原因有關。
病因①急性嚴重感染。細菌性:傷寒、副傷寒、布魯斯氏桿菌病、粟粒性結核、敗血症等;病毒感染:流感、麻疹、病毒性肝炎、水痘、風疹、登革熱、鉅細胞病毒等;立克次氏體病:斑疹傷寒;原蟲病:瘧疾、黑熱病等。②物理化學因素。如放射線、苯類及某些有機溶劑,抗癌藥、解熱鎮痛劑、磺胺、抗生素、抗驚厥藥、抗甲狀腺藥等。③血液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巨幼細胞性貧血、骨髓瘤、低增生型白血病、骨髓癆、惡性組織細胞增生等。④脾功能亢進,伴脾腫大的疾病。如肝硬變併發門靜脈高壓、班蒂氏綜合徵等。⑤結締組織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溼性關節炎等。⑥過敏性疾病。如過敏性休克等。⑦嬰幼兒的遺傳性、先天性或體質性粒細胞減少症。如遺傳性粒細胞缺乏症、粒細胞減少伴先天性胰腺功能不全、乳酸尿或高甘氨酸血癥;家族性良性及嚴重粒細胞減少症;懶惰白細胞綜合徵等。⑧獲得性或原因不明粒細胞減少症。
對於中性粒細胞少於0.5x109/升的患者或者合併感染的患者,會建議給予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療,以提高白細胞數目,減少或減輕感染。
中性粒細胞參考值:50%~70%。
外周血嗜中性粒細胞絕對值低於2.0×109/L。當嗜中性粒細胞低於0.5×109/L時,稱粒細胞缺乏症。嗜中性粒細胞在機體防禦中起著清除衰亡組織細胞和吞噬殺死病原微生物的重要作用,其數量減少會明顯降低機體防禦機能而導致感染,嚴重者可引起死亡。粒細胞減少的臨床症狀隨其減少的程度和原因不同而異。若其值嚴重減少,起病急驟,常併發嚴重感染,出現惡寒、高熱及感染累及的器官、組織的相應臨床表現。若粒細胞減少不嚴重可無症狀或僅伴有輕度乏力、納差等非特異症狀。此外,粒細胞減少的臨床表現還與其發生的原因有關。
病因①急性嚴重感染。細菌性:傷寒、副傷寒、布魯斯氏桿菌病、粟粒性結核、敗血症等;病毒感染:流感、麻疹、病毒性肝炎、水痘、風疹、登革熱、鉅細胞病毒等;立克次氏體病:斑疹傷寒;原蟲病:瘧疾、黑熱病等。②物理化學因素。如放射線、苯類及某些有機溶劑,抗癌藥、解熱鎮痛劑、磺胺、抗生素、抗驚厥藥、抗甲狀腺藥等。③血液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巨幼細胞性貧血、骨髓瘤、低增生型白血病、骨髓癆、惡性組織細胞增生等。④脾功能亢進,伴脾腫大的疾病。如肝硬變併發門靜脈高壓、班蒂氏綜合徵等。⑤結締組織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溼性關節炎等。⑥過敏性疾病。如過敏性休克等。⑦嬰幼兒的遺傳性、先天性或體質性粒細胞減少症。如遺傳性粒細胞缺乏症、粒細胞減少伴先天性胰腺功能不全、乳酸尿或高甘氨酸血癥;家族性良性及嚴重粒細胞減少症;懶惰白細胞綜合徵等。⑧獲得性或原因不明粒細胞減少症。
對於中性粒細胞少於0.5x109/升的患者或者合併感染的患者,會建議給予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療,以提高白細胞數目,減少或減輕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