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於隋朝、隋煬帝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一、簡介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在發展過程中,主要掌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
二、發展概述
三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檯設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
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宋公元1086年,反變法派執政,後習慣上常統稱三省。
南宋公元1129年,又實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時或省並,如公元1129年以禮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職方,還省並若干寺監入六部。
公元1163年,又進一步省並六部下屬諸司,如以司封兼司勳,禮部兼祠部,兵部兼駕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遼代南面官系統中,設三省六部(其中“中書省”初名“政事省”),設官同於宋制。金、元、明只設一省六部,一省,金為尚書省。
元、明為中書省。明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源於隋朝、隋煬帝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一、簡介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在發展過程中,主要掌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
二、發展概述
三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檯設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
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宋公元1086年,反變法派執政,後習慣上常統稱三省。
南宋公元1129年,又實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時或省並,如公元1129年以禮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職方,還省並若干寺監入六部。
公元1163年,又進一步省並六部下屬諸司,如以司封兼司勳,禮部兼祠部,兵部兼駕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遼代南面官系統中,設三省六部(其中“中書省”初名“政事省”),設官同於宋制。金、元、明只設一省六部,一省,金為尚書省。
元、明為中書省。明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