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知覺是對客觀現象的延續性、順序性和速度的反映。實際上人們是透過某種衡量時間的媒介來反映時間的。
幼兒進入幼兒園這一活動本身,能促進幼兒時間知覺的發展。幼兒知道要快些吃飯,好早些去幼兒園;星期天不上幼兒園等。但幼兒時間知覺的發展水平比較低,原因是時間知覺沒有直觀的物體供分析器去直接感知,不像空間知覺那樣,有具體的依據。另外表示時間的詞又往往具有相對性,這對於思維能力尚未發展完善的幼兒來說是較難掌握的。
幼兒初期兒童已有一些初步的時間概念,但往往和他們具體的生活活動相聯絡。如他們理解的“早晨”,就是指起床的時候,“下午”就是指媽媽來接的時候。他們對於一些帶有相對性的時間概念,如“昨天”、“今天”、“明天”,就難以正確掌握。一般地說,他們只懂得現在,不理解過去和將來。
幼兒中期兒童可以正確理解“昨天”、“今天”、“明天”,也能運用“早晨”、“晚上”等詞,但對較遠的時間,如“前天”、“後天”等還不能瞭解。
幼兒晚期兒童可以辨別“昨天”、“今天”、“明天”等一些時間觀念。也開始能辨別“大前天”、“前天”、“後天”、“大後天”,分清上午、下午,知道今天是星期幾,知道春、夏、秋、冬。但對更短的或更遠的時間觀念就難以分清。
幼兒對時間單位不能正確理解。六歲兒童還不能真正瞭解“一分鐘”、“一小時”或“一個月”的意義。
在幼兒的言語中,常常會出現一些有關時間的語詞,如“去年”、“星期天”等,但往往用錯,不能反映出它們的實際含義。如說“明天我到玄武湖去玩的”,實際上要表達“昨天”去玩的。又如說“我過年的時候買的”,實際上並沒有正確反映時間。
在幼兒短時距知覺的實驗中,要兒童再現3秒、5秒、15秒和30秒等時距。結果如下。
(1)幼兒的時間知覺隨年齡增長而錯誤減少,漸趨正確。
(2)五歲幼兒對時間長短的估計極不準確,不穩定,根本不會利用節拍器的節拍聲來幫助估計時間。六歲幼兒基本上與五歲相似,只是對短時距(3秒、5秒)知覺的準確性和穩定程度略有提高。七歲幼兒能主動利用節拍器計數。長時距(15秒、30秒)知覺的準確度有一定程度提高,而短時距知覺仍與六歲相似。
時間知覺是對客觀現象的延續性、順序性和速度的反映。實際上人們是透過某種衡量時間的媒介來反映時間的。
幼兒進入幼兒園這一活動本身,能促進幼兒時間知覺的發展。幼兒知道要快些吃飯,好早些去幼兒園;星期天不上幼兒園等。但幼兒時間知覺的發展水平比較低,原因是時間知覺沒有直觀的物體供分析器去直接感知,不像空間知覺那樣,有具體的依據。另外表示時間的詞又往往具有相對性,這對於思維能力尚未發展完善的幼兒來說是較難掌握的。
幼兒初期兒童已有一些初步的時間概念,但往往和他們具體的生活活動相聯絡。如他們理解的“早晨”,就是指起床的時候,“下午”就是指媽媽來接的時候。他們對於一些帶有相對性的時間概念,如“昨天”、“今天”、“明天”,就難以正確掌握。一般地說,他們只懂得現在,不理解過去和將來。
幼兒中期兒童可以正確理解“昨天”、“今天”、“明天”,也能運用“早晨”、“晚上”等詞,但對較遠的時間,如“前天”、“後天”等還不能瞭解。
幼兒晚期兒童可以辨別“昨天”、“今天”、“明天”等一些時間觀念。也開始能辨別“大前天”、“前天”、“後天”、“大後天”,分清上午、下午,知道今天是星期幾,知道春、夏、秋、冬。但對更短的或更遠的時間觀念就難以分清。
幼兒對時間單位不能正確理解。六歲兒童還不能真正瞭解“一分鐘”、“一小時”或“一個月”的意義。
在幼兒的言語中,常常會出現一些有關時間的語詞,如“去年”、“星期天”等,但往往用錯,不能反映出它們的實際含義。如說“明天我到玄武湖去玩的”,實際上要表達“昨天”去玩的。又如說“我過年的時候買的”,實際上並沒有正確反映時間。
在幼兒短時距知覺的實驗中,要兒童再現3秒、5秒、15秒和30秒等時距。結果如下。
(1)幼兒的時間知覺隨年齡增長而錯誤減少,漸趨正確。
(2)五歲幼兒對時間長短的估計極不準確,不穩定,根本不會利用節拍器的節拍聲來幫助估計時間。六歲幼兒基本上與五歲相似,只是對短時距(3秒、5秒)知覺的準確性和穩定程度略有提高。七歲幼兒能主動利用節拍器計數。長時距(15秒、30秒)知覺的準確度有一定程度提高,而短時距知覺仍與六歲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