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持有至到期初始計量可能是折價或者溢價,說明實際利率不等於票面利率,所以應該還原本質,用實際利率法確認投資收益,所以準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採用攤餘成本後續計量。
1,無論持有至到期投資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要涉及攤餘成本,說的就是債券投資,不包括權益投資。不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裡的債權投資,雖然用到攤餘成本,但後續計量要與公允價值進行比較;
2,所謂攤餘成本,白話點講,就是攤出多餘的利益或損失後的成本,由於購買債券有可能多花錢,也有可能少花錢,也有可能花的錢和麵值一樣,所以為了準確反映實際利率,而採用攤餘成本: 比如: 1.面值1000,票面利率55%,5年期,花了1000,那麼實際利率也是5%,這時每一期的攤餘成本都是一樣; 2.面值1000,票面利率5%,5年期,花了1200,這時多花錢了,那麼相對以後能獲得的利息而言,本來花1000,可以得到50 * 5 =250元的利息,但現在多花了200,相當於花1200去得到250元的利息,那麼與票面5%的利率相比,實際利率就沒有那麼多了; 3.如果少花錢,實際利率就多了。
3,折現就是為了求出將來可以得到的本息(承以上,1000+250=1250元),相對於今天投入的錢(比如多投了200元),計算出實際的利率。
因為持有至到期初始計量可能是折價或者溢價,說明實際利率不等於票面利率,所以應該還原本質,用實際利率法確認投資收益,所以準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採用攤餘成本後續計量。
1,無論持有至到期投資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要涉及攤餘成本,說的就是債券投資,不包括權益投資。不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裡的債權投資,雖然用到攤餘成本,但後續計量要與公允價值進行比較;
2,所謂攤餘成本,白話點講,就是攤出多餘的利益或損失後的成本,由於購買債券有可能多花錢,也有可能少花錢,也有可能花的錢和麵值一樣,所以為了準確反映實際利率,而採用攤餘成本: 比如: 1.面值1000,票面利率55%,5年期,花了1000,那麼實際利率也是5%,這時每一期的攤餘成本都是一樣; 2.面值1000,票面利率5%,5年期,花了1200,這時多花錢了,那麼相對以後能獲得的利息而言,本來花1000,可以得到50 * 5 =250元的利息,但現在多花了200,相當於花1200去得到250元的利息,那麼與票面5%的利率相比,實際利率就沒有那麼多了; 3.如果少花錢,實際利率就多了。
3,折現就是為了求出將來可以得到的本息(承以上,1000+250=1250元),相對於今天投入的錢(比如多投了200元),計算出實際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