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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股清流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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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曉波老師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3,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3。
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應設定就地水位顯示裝置,並應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設定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
3 消防水池應設定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並應採用間接排水。
消防水池的通氣管和呼吸管等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防水池應設定通氣管;
2 消防水池通氣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應採取防止蟲鼠等進入消防水池的技術措施。
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3、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4、容量大於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定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