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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善若水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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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林W
回答:有!!!
在社會有的女人也犯有重婚罪,一個美滿家庭,由於她的介入,到使一家支離破碎,妻離子散。
明著侵犯了自已原配丈夫的權力,實際又侵犯對方女人的權力,並且誘導了對方男人走向犯罪。
回答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合口敬請批評指教,耐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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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水相依176
我說的兩件事是成都發生的事,而且是上了新聞的,第一件就是九眼橋一個喝醉的女人撲倒路過的一個男子,第二件就是一個共享汽車男司機躲避女乘客的強吻,雖然沒犯法,但是會受到大家強烈的道德遣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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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民法務
違法,《民法典》規定了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影象、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據此無論性騷擾發生在同性之間,還是異性之間,都受到民法典的約束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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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鎮青年2222222222號
這位提問者,一看就是一位有故事的男同學。在之前沒有相關法律來保護男性同胞,一般遇到這樣的事情,男同胞因為面子裡子等等沒有發聲,選擇沉默。而還有一部分男同胞則是天天盼望這樣的事情能夠發生在他身上,但是在這裡我要提醒諸位,侵犯猥褻男性的不止異性還有同性,望各位珍重。
在中國,強姦罪所保護的犯罪物件為婦女,不包括男人,也就是說,中國並不認為男人可以成為被強姦的物件。該罪名和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定義是有區別的,國外大部分的強姦罪的保護物件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所以說在這樣的前提下讓很多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但是,中國的刑法修正案九最新修訂的罪名猥褻罪將原來的“猥褻婦女”改為了“猥褻他人”,將犯罪物件由婦女擴大為了所有人。因此,如果性侵男人雖不能追究強姦罪,但是可以追究猥褻罪。但是前提是你要提供或者保留證據,因為男性被侵犯猥褻,強姦不好取證。所以各位出門在外的男同胞們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做好安全防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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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烏魯木齊的小柴
當然有,前兩天看到一起因強姦性侵案件反轉變成了故意傷害罪,一女子被強姦,因為進入狀態後反坐男子身上,該男子腎臟被坐碎,最後女子以故意傷害罪被起訴。
來著網友爆料:31歲的吳某(化名)在公園裡閒溜達時,看到一位年輕女子單身逛公園,遂心存不軌,乘著天色已晚,四周無人,把28歲女子孫某(化名)強行拖入樹林實施性侵犯,開始時孫某奮力反抗,待發現已經被得逞之後,乾脆認真進入了狀態,變被動為主動,翻身騎在了吳某身上,因為孫某身體肥胖加上用力過猛,盡然把吳某左邊的腎臟給坐碎了!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以後,犯罪嫌疑人吳某以涉嫌強姦罪被定罪,孫某本來屬於受害者,因為自身原因,過於衝動,最後以涉嫌強制猥褻罪與故意傷害罪,兩罪並罰,處以重罰。
看到這裡,我真的是驚訝的無法用語言描述了,這樣神奇的事情感覺只有小說裡面才該有啊!可是就發生在了現實生活中,
從這起性侵案件中,吳某有施暴者變成了受害者,左腎被壓碎,可以說是修由自取,也得到了法律的嚴懲,沒有了腎,估計他的後半生也不好過了,都是一時衝動惹的禍啊!
1.對於吳某,我想說的是:不光是腦子有問題,眼睛也有問題,自己的幾斤幾兩都顛不住,還敢去招惹肥胖的孫某,雖然達到了目的,但是最後損失了左腎,還被判了刑,苦果只有吞到肚子裡了!估計這輩子都抬不起頭了!
2.對於孫某,深表同情,逛公園也攤上了這樣的事情,是挺倒黴的,被人拉到樹林實施性侵不說,反而因為自己的衝動舉措,加上身體肥胖,把施暴者的左腎給壓碎了!等來的是法律的懲處,唉!人倒黴了喝涼水都塞牙啊!估計孫某悔的腸子都青了,
由此可見,如果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女子侵犯男人的事,也是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尺度,不要因為自己過激行為給自己惹麻煩。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啊!生活很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回覆列表
可以肯定的說,我們國家有女人侵犯男人的事情。
因為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我來說一個真實案例。
那是發生在我們縣一個鄉鎮小學的事情。
那個鄉鎮小學有幾個戴帽初中班。
當事人是個教初中的女教師。
受害者是初一的好幾個學習比較好的男學生。
那時候是九十年代初,相對來說比較保守。
那個女老師可能是某種不良書籍看多了,心理開始有點變態。
喜歡童男。
客觀來說,這個女老師教書還是很有水平的,同學都喜歡她的課。
她利用給學生單獨講題的機會誘惑男學生。
讀初中的男孩子一般都只有十三四歲,哪裡受得了成熟女性的誘惑?
一來二去就被女老師得手了,而偏偏女老師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居然樂此不疲,膽子越來越大。
後來發展到侵犯了七八個男學生。
然而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種事情又恰恰是老百姓茶餘飯後最喜歡八卦的事情。
後來有人就報了警,公安局和文教局一起聯合調查。
最後調查結果屬實,受害者又是未成年人。
因為在以前刑法規定QJ罪受害人只能是女性,而本案的受害人是男孩子,所以那時候只能用流氓罪起訴該女教師。
最後女教師被判有期徒刑8年。
當然工作肯定是丟了。
當時這個事情在我們家鄉成了很大的醜聞。
多年以後都常有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