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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論譚

    正式通知他(注意錄音)按合同即時交房。否則,請公安人員到場作證進入自己房內清理,一切後果由他負責。如是由中介介紹的,向中介反映。合同為上,方法得當。

  • 2 # 老陳568386

    我公寓就有一位住戶現在欠我兩個月房租我跟他講錢我不要了你搬家他說啥也不走我給他現制5天內必須走否則我換鎖芯了

  • 3 # 新感覺165693190

    謝邀回答:房子到期,租戶拖延時間未搬走,這個問題本該就是一個很簡單的事,租戶在前期租房時本該就有書面合同或口頭協議。比如:租戶在前期租房時預約租期五個月,租金每月六佰,那麼,就要看雙方訂立合同或口頭協議如何交所設了,假設:租金每月六佰,那麼押金也要交六佰,(租一押一)的出租方式,如預訂五個月期現快滿時,一般房東要提前十天左右給租戶通知,是否下月續租,如租戶答覆下月不續租了,那麼,房東就應該把道理講清楚,如到期不搬走時,超過的時間是要按臨時房的租金收取的,本人就是搞出租的,我的處理方法就是:舉例說明。如客戶是六月二十號住進來的,租期半年,以就是說十二月二十號租期就到了,那麼,房東在十號就應該通知客戶了,如客戶說下月不續租了,但可能會多住十來天,因為要月底才能結工資走人,如客戶提出這樣的要求,那雙方就要口頭協商了,這就要根據自己的處理方法了,這也是多種多樣的。(一]可以按原來每月租金六佰,每天就二十元,十天收取租金弍佰元。(二]以可以按臨時房的最低價位每天收取三十元,(三)如甲乙雙方平時關係處得不好的,也可以,你延期十天我就按半個月收取,如二十天我就要收一個月了。人,反正都是通情達理的,任何事情都是大家雙方協調談和的,不一定更要死辯教條,合情處理,最為上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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