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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381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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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冰海心火
屬於肇事逃逸
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發生嚴重事故的,並不構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擴充套件資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
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
作為一個同樣情況下被剮蹭的車主來說一句:不會被認定肇事逃逸。
曾經一個雨天,一輛金盃強行變道,剮蹭了我的車右前保險槓和翼子板。然後我追了200米,閃燈+喇叭。對方依然沒有停車,考慮到下雨天的安全問題。我停車先報了自己的保險,然後打了122報警。
保險公司建議我先出險,如果找到對方,對方出險的話,我再致電回去撤了出險。交警要我第二天去交警隊去處理。
第二天去了交警隊,填了表格,然後把行車記錄儀的影片在手機上給阿SIR看了,阿SIR說你有記錄儀,這個事故很容易處理,然後找到了對方車輛登記的車主,電話打不通,就說讓我自己在一邊先打打看。
交通肇事逃逸有很嚴格的判定標準,一般小的剮蹭,即便主觀上認為是想逃逸,只要堅持認為自己不知道,不是故意的,一般都不會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