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會是怎樣過渡到父系社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動物馴養讓位於畜牧業。 畜牧業成為社會生產的一個主要部門。在畜牧業中男子地位提高,並逐漸成為生活資料的主要提供者和社會生產的主要力量。婦女的生產勞動被排擠。
2、鋤耕農業讓位於犁耕農業。 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母系制時代的鋤耕為大規模的犁耕農業所代替。駕畜耕田主要是男子來承擔。這樣,婦女在農業生產領域裡也被男子排擠出來。 男子在經濟上躍居了統治地位。過去男子從事狩獵,女子從事採集和種植。在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狩獵經濟不穩固,沒有可靠保障。女子的勞動在生產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採集和種植是穩固的,是當時人們生活的可靠保障。因此女子在氏族中補受到高度的尊敬,現在則不同了,從前從事狩獵的男子,現在無論在犁耕農業還是在畜牧業中都佔主要地位。駕畜耕田、看管放牧牲畜,這些主要的生產部門中都主要是男子。而婦女則主要從事家庭經濟。男子的勞動就是一切,婦女的勞動是無足輕重的附屬品了。男女經濟地位的變化是導致彼此社會地位的變化,男子躍居了壟斷地位。於是原業以母系為中心的母權制氏族轉入了以父系為中心的父權制氏族。
3、婚姻和家庭關係的變化,男子要求改革繼承製度。 母系氏族公社最初是實行族外婚,組成普那路亞家族。一個氏族的男婦到另一個氏族男女中去通婚。這種婚姻所生子女是隻知其母不知其父,隨著婚姻制度的發展,在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期,群婚制是比較確定的夫妻。男女雙方有了主要的配偶,子女不僅可以確認母親,而且基本上也可以確認父親。同樣父親也可以確認子女了。在生產力發展的情況下,私有制出現,男子經濟力量增強。他們擁有的牲畜甚至是奴隸等財物,自然希望將來能把它傳給自己的子女(因為子婦是自己的骨肉)。但這種想法在母系氏族社會中無法實現。按照慣例,財產必須留在本氏族,所以子婦不能繼承父親的財產。私有制和傳統的繼承製發生了矛盾。這種矛盾怎樣解決呢?只有透過父權制的辦法才能解決。男子們要求改變繼承製。這種情況發展下去人們最後終於規定子女從父而不從母,妻子從夫而不再是夫從妻子。財產由子婦繼承,世系按父系計算,於是父權制氏族公社便確立了起來。
母系社會是怎樣過渡到父系社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動物馴養讓位於畜牧業。 畜牧業成為社會生產的一個主要部門。在畜牧業中男子地位提高,並逐漸成為生活資料的主要提供者和社會生產的主要力量。婦女的生產勞動被排擠。
2、鋤耕農業讓位於犁耕農業。 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母系制時代的鋤耕為大規模的犁耕農業所代替。駕畜耕田主要是男子來承擔。這樣,婦女在農業生產領域裡也被男子排擠出來。 男子在經濟上躍居了統治地位。過去男子從事狩獵,女子從事採集和種植。在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狩獵經濟不穩固,沒有可靠保障。女子的勞動在生產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採集和種植是穩固的,是當時人們生活的可靠保障。因此女子在氏族中補受到高度的尊敬,現在則不同了,從前從事狩獵的男子,現在無論在犁耕農業還是在畜牧業中都佔主要地位。駕畜耕田、看管放牧牲畜,這些主要的生產部門中都主要是男子。而婦女則主要從事家庭經濟。男子的勞動就是一切,婦女的勞動是無足輕重的附屬品了。男女經濟地位的變化是導致彼此社會地位的變化,男子躍居了壟斷地位。於是原業以母系為中心的母權制氏族轉入了以父系為中心的父權制氏族。
3、婚姻和家庭關係的變化,男子要求改革繼承製度。 母系氏族公社最初是實行族外婚,組成普那路亞家族。一個氏族的男婦到另一個氏族男女中去通婚。這種婚姻所生子女是隻知其母不知其父,隨著婚姻制度的發展,在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期,群婚制是比較確定的夫妻。男女雙方有了主要的配偶,子女不僅可以確認母親,而且基本上也可以確認父親。同樣父親也可以確認子女了。在生產力發展的情況下,私有制出現,男子經濟力量增強。他們擁有的牲畜甚至是奴隸等財物,自然希望將來能把它傳給自己的子女(因為子婦是自己的骨肉)。但這種想法在母系氏族社會中無法實現。按照慣例,財產必須留在本氏族,所以子婦不能繼承父親的財產。私有制和傳統的繼承製發生了矛盾。這種矛盾怎樣解決呢?只有透過父權制的辦法才能解決。男子們要求改變繼承製。這種情況發展下去人們最後終於規定子女從父而不從母,妻子從夫而不再是夫從妻子。財產由子婦繼承,世系按父系計算,於是父權制氏族公社便確立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