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生長髮育常用指標有體重、身長(高)、坐高、頭圍、胸圍、腹圍、上臂圍。其中體重以及身長是最受考試所青睞的。
(1)體重:
部分新生兒在出生後數天內,由於攝入不足、胎糞以及水分的排出,可致體重暫時性下降,稱作生理性體重下降,10天內恢復至出生體重。一般生後3個月時體重約為出生時的2倍,1歲時體重約為出生時的3倍,2歲時體重約為出生時的4倍。
①1~6個月:體重(kg)=出生體重(kg)+月齡x0.7(kg);
②6〜12個月:體重(kg)=6(kg)+月齡x0.25(kg);
④小嬰兒讀數至10g,l~3歲讀數至50g,3歲以上讀數至100g。
(2)身長(高):
胎兒時期,在五個月之前,胎兒計算公式為月份的平方,在五個月之後,胎兒計算公式為月份乘以5,在考試中,常以此推斷月份。
①出生時:身長平均50cm;
②6個月:身長平均65cm;
④2~12歲:身高=年齡x7+77cm;
⑤3歲兒童用量板臥位測量,記錄至0.1cm,稱作身長;3歲以上用身高計或固定於牆上的軟尺測量,記錄至0.1cm,稱作身高。
(3)坐高:出生時坐高占身高的67%,14歲時坐高占身高的53%。
(4)頭圍:出生時平均33~34cm,12個月平均46cm,2歲時為48cm,5歲時為50cm,15歲時為54~58cm(接近成人頭圍)。將軟尺0點固定於頭部一側眉弓上緣回到0點,記錄讀數至0.1cm。
(5)胸圍:出生時平均32cm,1歲時胸圍與頭圍大致相等,1歲以後胸圍超過頭圍。將軟尺0點固定於小兒一側乳頭下緣,緊貼面板,經兩側肩胛骨下緣回到0點,取平靜呼、吸氣時的中間讀數,記錄讀數0.1cm。
(6)上臂圍:在測量體重、身高不方便的地區,可測量上臂圍以普查小於5歲小兒的營養狀況。評估標準為:大於13.5cm為營養良好;12.5cm~13.5cm為營養中等;小於12.5cm為營養不良。將軟尺0點固定小兒上臂外側肩峰至鷹嘴連線中點,沿該點水平將軟尺輕沿面板繞上臂一週,回至0點,讀數至0.1cm。
兒童生長髮育常用指標有體重、身長(高)、坐高、頭圍、胸圍、腹圍、上臂圍。其中體重以及身長是最受考試所青睞的。
(1)體重:
部分新生兒在出生後數天內,由於攝入不足、胎糞以及水分的排出,可致體重暫時性下降,稱作生理性體重下降,10天內恢復至出生體重。一般生後3個月時體重約為出生時的2倍,1歲時體重約為出生時的3倍,2歲時體重約為出生時的4倍。
①1~6個月:體重(kg)=出生體重(kg)+月齡x0.7(kg);
②6〜12個月:體重(kg)=6(kg)+月齡x0.25(kg);
④小嬰兒讀數至10g,l~3歲讀數至50g,3歲以上讀數至100g。
(2)身長(高):
胎兒時期,在五個月之前,胎兒計算公式為月份的平方,在五個月之後,胎兒計算公式為月份乘以5,在考試中,常以此推斷月份。
①出生時:身長平均50cm;
②6個月:身長平均65cm;
④2~12歲:身高=年齡x7+77cm;
⑤3歲兒童用量板臥位測量,記錄至0.1cm,稱作身長;3歲以上用身高計或固定於牆上的軟尺測量,記錄至0.1cm,稱作身高。
(3)坐高:出生時坐高占身高的67%,14歲時坐高占身高的53%。
(4)頭圍:出生時平均33~34cm,12個月平均46cm,2歲時為48cm,5歲時為50cm,15歲時為54~58cm(接近成人頭圍)。將軟尺0點固定於頭部一側眉弓上緣回到0點,記錄讀數至0.1cm。
(5)胸圍:出生時平均32cm,1歲時胸圍與頭圍大致相等,1歲以後胸圍超過頭圍。將軟尺0點固定於小兒一側乳頭下緣,緊貼面板,經兩側肩胛骨下緣回到0點,取平靜呼、吸氣時的中間讀數,記錄讀數0.1cm。
(6)上臂圍:在測量體重、身高不方便的地區,可測量上臂圍以普查小於5歲小兒的營養狀況。評估標準為:大於13.5cm為營養良好;12.5cm~13.5cm為營養中等;小於12.5cm為營養不良。將軟尺0點固定小兒上臂外側肩峰至鷹嘴連線中點,沿該點水平將軟尺輕沿面板繞上臂一週,回至0點,讀數至0.1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