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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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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筆評天下
時間改變一個人的觀念,時代決定一個問題的嚴重性,新時代新觀念想法不同,態度亦不同,這是按照尊重人權和生命權去考慮的。所以說新時代按照新理論去評判一件事。
罵有輕重,看如何評判。切記不能得理不饒人。
古時代按照尊師重教,子不言父的理論去考慮,罵與被罵的嚴重性不可而遇,正所謂士可殺不可辱。
時代變了,觀念變了,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換一步講,當仁不讓非理也。
歸總結局,識時務者為俊傑!
一般來說,罵人雖然違法但並不是犯罪,如果你覺得對方持續罵你,你受不了,你可以收集證據報警處理。
罵人一般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會被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如果對方在公共場合不斷地辱罵,甚至透過網路等手段進行辱罵,致使你的名譽人格尊嚴以及影響你的正常生活工作等受損,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狀告對方侮辱罪。
一般來說只要公然侮辱,致使一定範圍的人知道,確實對自己各方面造成了損失,法院會判定侮辱罪成立的,但侮辱罪本身並不是什麼重罪,一般判不了多久。
而且侮辱罪受到的名譽侵犯損失不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受理範圍之內,法院是無法支援的。
因此,合法的解決問題,肯定是報警,如果覺得報警的治安處罰太輕的,可以刑事自訴告對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