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控制下,編制合併報表由成本法轉權益法,需要追溯調整。與非同一控制的區別是: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在合併日取得對其他參與合併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合併方,參與合併的其他企業為被合併方。合併日,是指合併方實際取得對被合併方控制權的日期。
2、第六條 合併方在企業合併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合併日在被合併方的賬面價值計量。合併方取得的淨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併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衝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3、第七條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中,被合併方採用的會計政策與合併方不一致的,合併方在合併日應當按照本企業會計政策對被合併方的財務報表相關專案進行調整,在此基礎上按照本準則規定確認。
4、第八條 合併方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包括為進行企業合併而支付的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法律服務費用等,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為企業合併發行的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佣金等,應當計入所發行債券及其他債務的初始計量金額。企業合併中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手續費、佣金等費用,應當抵減權益性證券溢價收入,溢價收入不足衝減的,衝減留存收益。
二、同一控制下,編制合併報表,與非同一控制的區別是:
1、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編制合併資產負債表時,應當調整合並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編制合併資產負債表時,不應調整合並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
2、因同一控制下合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利潤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合併當期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利潤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
3、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現金流量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合併當期期初至報告期末的現金流量納入合併現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現金流量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現金流量納入合併現金流量表。
一、同一控制下,編制合併報表由成本法轉權益法,需要追溯調整。與非同一控制的區別是: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在合併日取得對其他參與合併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合併方,參與合併的其他企業為被合併方。合併日,是指合併方實際取得對被合併方控制權的日期。
2、第六條 合併方在企業合併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合併日在被合併方的賬面價值計量。合併方取得的淨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併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衝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3、第七條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中,被合併方採用的會計政策與合併方不一致的,合併方在合併日應當按照本企業會計政策對被合併方的財務報表相關專案進行調整,在此基礎上按照本準則規定確認。
4、第八條 合併方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包括為進行企業合併而支付的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法律服務費用等,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為企業合併發行的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佣金等,應當計入所發行債券及其他債務的初始計量金額。企業合併中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手續費、佣金等費用,應當抵減權益性證券溢價收入,溢價收入不足衝減的,衝減留存收益。
二、同一控制下,編制合併報表,與非同一控制的區別是:
1、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編制合併資產負債表時,應當調整合並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編制合併資產負債表時,不應調整合並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
2、因同一控制下合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利潤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合併當期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利潤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
3、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現金流量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合併當期期初至報告期末的現金流量納入合併現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在編制合併現金流量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現金流量納入合併現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