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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駕照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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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鞠躬車馬前
車主不等同車輛駕駛人,處理的是掛在車上的違章,物件是駕駛人,也就是說誰開車處理誰,車又不會自己動,當然,這個問題也是阻礙自動駕駛的法律倫理,假如我喝醉了,能不能用車輛的自動駕駛開車呢?還有,自動駕駛出事處罰誰?
只有一點,就是車輛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或者醉駕等刑事案件時,車主一樣要承擔責任,就是說你借車給人撞死人,你也要負責,你借車給別人醉駕,你一樣要負責。
現實中很多這樣的,車主不是或者不能是駕駛人的,比如公司公車,車主是公司,爹媽給兒女買的車,老闆給小三送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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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這個情況多得很。先告訴,車輛違章與車主有沒有駕駛證無關。法律沒有規定沒有駕駛的人不允許買車。
有些人買車名下是自己家人,還有的人為業務需要買車,但他們沒有駕駛證。而公司有多臺車,是其法人名下,但法人沒有駕照不可能不讓其買車吧。
現在問題是這些人名下有車,但車輛違章如何處理。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辦的。
誰開車違章誰負責處理是最簡單的辦法。即使車主想處理,他也沒資格處理呀。
如果是自己家裡人名下車輛更好說,駕駛人違章自己肯定會處理的。而公司車輛違章,在招聘駕駛員時,肯定會有約束的,也會是駕駛員去處理的。
不管怎麼說,駕駛人違章駕駛人處理,天經地義。有高清抓拍的,別人還處理不了,還必須本人處理。
再簡單不過的問題,別再問這無意義的問題了。
我們都知道一本駕照一個記分週期內只有12分,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隨便一次壓實線就是扣3分,超個速就是六分起步,所以很多人大呼駕照分根本不夠用,甚至很多違章專業戶不得不靠買駕照分來處理違章。

為了整治非法買賣駕照分的行為,今年年初國家交通局就釋出了新的違章處理規則。但是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儘管政策是好的,但是在一些有心人的眼中,就成了可以鑽的法規漏洞。

於是為了進一步遏制這些違法買賣駕照分的行為,交通部又出臺新規定了,並且將會在九月一號正式實行,那麼具體是那些變化呢?跟著小哥一起看下去。

首先第一點就是駕駛證如果沒繫結車輛,那麼不允許自助處理違章
在之前想要幫別人處理違章可以直接拿著駕駛證去自助平臺處理違章了,但是自九月一號起,想要處理別人的車輛違章扣分,就必須先把自己的駕駛證繫結違章車輛,只要這樣才能處理違章,而且只能幫忙處理繫結車輛之後的違章,繫結車輛之前發生的違章是處理不了,這個要求可以極大程度上遏制買賣駕照分的行為。

第二點就是對於處理的違章型別和次數有限制
如果已經繫結的非本人名下的車輛,那麼只可以處理從繫結車輛那天之後發生的有扣分並且罰款不超過200元的違章行為。如果是車輛累計扣分達到12分或者超過12分的,那麼是不允許代為處理的。
並且對於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發生三次扣完12分的違章專業戶,也是不允許去自助平臺處理違章的。同時對於駕駛證和車輛的繫結數量也有了明確要求:1、一本駕駛證最多隻能繫結四輛車 2、一本駕駛證最多累積繫結五輛車 3、同一輛車最多隻能被3本駕駛證繫結

看了這麼多,是不是有些頭暈腦脹呢?那麼具體該怎麼去替別人處理違章呢?彆著急,接著看下去。首先第一點是要提前繫結車輛或者駕駛證,因為如果等有了違章再去繫結,他人是代處理不了的。

第二點就是萬一你開別人的車違章了,但是駕駛證卻沒有繫結他的車輛怎麼辦?這種情況只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和駕駛證以及違章車輛的行駛證等資料到交警違法處理視窗處理就可以。

說了這麼多,其實還都是平常不按交通規矩開車惹的禍,其實只要平常我們開車謹慎點,慢一點,那麼基本上也不會有什麼違章,也不用去擔心什麼違章處理的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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