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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話有情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一樣,每個合約都有交割日,到了這一天,所有該合約平倉結算。中國的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合約交割月的第3個週五,如2009年11月合約(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個週五即11月20號。

    滬深300期指每個月都有一個合約交割,而不是3、6、9、12但許多外盤期指只設立季末合約,故只有3、6、9、12四個月份有交割合約。滬深300期指同時掛牌4個合約,分別是當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們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個合約,0911合約20日交割後,1001合約掛牌,保持四個合約同時交易。

    由於四個合約總有一個是當月合約,所以每個月都有合約進入交割。股指期貨最後交割日:每個合約完成交割的最後一天。在這一天閉市前,所有賣方、買方客戶必須將合約平倉,現金交割,否則視為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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