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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起床困難戶

    一、如下圖

    二、股指期貨合約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後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時尚未被平倉的持倉頭寸就要進行現金交割,合約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所在的月份。

    三、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

    (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與最後交易日相同。這裡提醒投資者注意兩點:第一,最後交易日是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資者在最後交易日前要根據持倉目的,選擇是提前平倉還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資者買股票長期投資那樣買後不管。

    四、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有四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

    6月、 9月、 12月。也就是說,同時有四個合約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滬深300股指期貨模擬交易中,就同時有IF1003、

    IF1004、 IF1006、 IF1009四個合約在交易,其中: IF1003為當月合約,

    IF1004為下月合約,IF1006和IF1009為隨後的兩個季月合約。以 IF1006為例,

    IF為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程式碼,10指2010年, 06指到期交割月份為6月份。其餘依此類推。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從這裡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依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佔用的資金,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餘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資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餘額的情況。

    這裡特別提請投資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並非今後實際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實際交易時保證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貨公司還會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上再上浮幾個百分點。保證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會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保證金比率。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電子閱讀會取代傳統閱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