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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ncle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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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芳有看法
不管是退伍軍人,還是復員軍人,或者是轉業安置的義務兵和士官,只要他們脫下軍裝,離開部隊,統統都屬於退出現役,可以統稱為退役士兵,但我們平時一般都俗稱為“退伍士兵”。
復員軍人是士兵退出現役的一種。以前把志願兵退出現役稱為復員軍人,而實際上在部隊時對退役士兵也沒有比較標準的稱呼。不知道其它部隊平時生活中是怎麼稱呼退役軍人的,我只記的我們在部隊時不管對士官還是義務兵,不管你是轉業安置的還是退伍的都叫作“復員老兵”或“退伍老兵”。
另外,退役士兵的物件只有士官和義務兵,但是復員軍人則不止如此,它不但包括復員計程車官和義務兵,而且還包括一些幹部,是指那些符合轉業安置條件的幹部和士官,放棄轉業安置而選擇自謀職業,廣義上都叫復員軍人。
其實,不管是軍官還是士官義務兵,現在最標準的稱呼應該為退役軍人,因為現在國家成立了退役軍人事務部,是面向所有曾經服過役的全部軍人,所以叫退役軍人最恰當。軍人,是沒有身份區別的,它是子弟兵的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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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風小新
退役軍人。這個就是很寬泛的說法了,退役就是退出現役,意思是凡屬於退出現役的軍人都叫退役軍人。比如轉業幹部、轉業士官、退伍義務兵、自主就業士官、自主擇業幹部等。
退伍軍人和復員軍人,這兩個說法現在在兵役機關和部隊是不存在的,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計程車官退出現役屬於自主就業。這都是以前的一些說法。
轉業軍人和自主擇業軍人。這個是指幹部的,幹部達到轉業條件後申請轉業回地方,叫轉業幹部,服役滿18年的幹部,可以選擇轉業或者自主擇業。
轉業士官和自主就業士官。這個是指士官的,服役滿12年符合安置條件的可以轉業回地方,放棄安置的就是自主就業。
退休軍人。這個是軍官和高階士官服役到一定年限後退休的說法。軍官是55歲,適當的可以延長,士官是服役滿30年或者55歲。
簡單跟你說吧,只服役兩年的義務兵叫退伍,也就是你說的退役士兵。復員軍人指服役超過兩年的已退出現役計程車官,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