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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道心理

    舉幾個例子吧,我有兩個精神分裂症患者,一個現在從事保安工作,另一個從事手工活。用自己勞動獲取報酬,按時服藥,定期複診,精神障礙患者病人就是普通人!

  • 2 # 快樂D老年

    精神病人要想被普通人“接受”,幾乎是“不可能”的,世俗的眼裡,精神病人比“呆子”“傻子”更可惡,更可怕,更不受待見,原因在於精神病人會“犯病”,會“鬧”甚至是會有“暴力傾向”,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是選擇“遠離”,離的越遠越好……

    這是人們普遍的心理,目的都在於“避免”惹到“麻煩”,心理學上好像有“規避心理”這樣的說法,我們不能把它說成是人的“自私”,也不應該被“指責”,而應該更多的得到“理解”。

    在精神病人這裡,他也是“渴望”“理解”的,孤獨,寂寞,壞情緒,再加上疾病本身以及吃藥的一些“副作用”,疊加在一起,其實也夠他受的,渴望溫暖,渴望理解才屬於“人之常情”,如果他沒有這方面“渴望”,那隻怕是“病”又犯了或者還沒有“恢復”正常。

    面對這樣的現實狀況,精神病人要想改變實際上是很難的,那麼,究竟怎樣改變“被人瞧不起”的狀況呢?辦法其實是有的,但是也不是每個精神病人都能拿來用的,也要講究個“機緣巧合”的,醫學上喜歡叫“個性化”“個體化”。

    辦法其實很好懂,只是做起來比較難,可能比“十年磨一劍”還要難一些!怎麼個辦法呢?首先是要恢復正常,這是“必要條件”,做不到這一條,後面都免談。再一點可以說是“充分條件”,這個條件是什麼呢?就是你要在家在社會在生活的各個方面“融入”,並且還要求做的更好,付出更多,才能夠看出“效果”。時間上不是十年,二十年,而應該是“一輩子”,只有這樣,你才可能被“接受”,被“理解”,甚至是被“尊重”。

    所以,自己對照“必要條件”“充分條件”,努力去做到就好了。這聽起來似乎是很“笨”的辦法,但是,一旦被“認識”清楚,它也是很管用的。應該明白,沒有人“故意”為難精神病人,僅僅是因為他們太“不可理喻”了,只要他足夠“優秀”,獲得“尊重”是遲早的事情。

    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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