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門衛崗位要求如下: 1、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及與保安相關的政策規定; 2、具備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3、具備與崗位職責相應的觀察、發現、處置問題能力; 4、具備使用基本消防裝置、通訊器材、技術防範設施裝置和相關防衛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衛和擒拿技能; 6、無違法犯罪記錄; 7、愛崗敬業,恪盡職守。 8、文明執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團結協作; 9、良好的親和力,退伍軍人優先考慮。 二、保安門衛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門衛保安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式及儀容儀表的規定; 2、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時,追究交接班雙方責任; 3、值班員應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允許與他人爭吵,更不允許與他人辱罵鬥毆。遇他人刁難或羞辱時,應保持冷靜,剋制自己的情緒,確實無法處理的事情,應迅速報告班組長、上級領導處理。如他人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甚至態度蠻橫,動手打人,應通知領導,將肇事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對未登記而衝入的車輛,記下其車牌號碼,並第一時間通知其它崗位的保安人員前去登記,以免誤會;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裝有汙染性物品的車輛、大貨車、大拖車(經專案部或管理處同意的除外)等,嚴禁駛入廣場區內; 6、門衛保安人員應監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員、房產中介、拾荒者和推銷人員入內; 7、對駛出的麵包車,箱式貨車等,一律停車並開啟車箱進行檢查,如發現可疑物品應立即上報當班隊長、工地負責人進行處理; 8、門衛保安應按規定對外來車輛和訪客進行盤查、登記。對帶入、帶出的建築物進行檢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進入小區; 9、門衛保安應與巡邏保安、售樓處的保安緊密協作與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10、門衛保安應打掃工作區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記錄當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警棍、手電筒等; 11、門衛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離崗,並在交接班時立正、互相敬禮; 12、如因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翫忽職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損失,當班保安人員應該做出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保安門衛崗位要求如下: 1、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及與保安相關的政策規定; 2、具備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3、具備與崗位職責相應的觀察、發現、處置問題能力; 4、具備使用基本消防裝置、通訊器材、技術防範設施裝置和相關防衛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衛和擒拿技能; 6、無違法犯罪記錄; 7、愛崗敬業,恪盡職守。 8、文明執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團結協作; 9、良好的親和力,退伍軍人優先考慮。 二、保安門衛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門衛保安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式及儀容儀表的規定; 2、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時,追究交接班雙方責任; 3、值班員應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允許與他人爭吵,更不允許與他人辱罵鬥毆。遇他人刁難或羞辱時,應保持冷靜,剋制自己的情緒,確實無法處理的事情,應迅速報告班組長、上級領導處理。如他人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甚至態度蠻橫,動手打人,應通知領導,將肇事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對未登記而衝入的車輛,記下其車牌號碼,並第一時間通知其它崗位的保安人員前去登記,以免誤會;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裝有汙染性物品的車輛、大貨車、大拖車(經專案部或管理處同意的除外)等,嚴禁駛入廣場區內; 6、門衛保安人員應監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員、房產中介、拾荒者和推銷人員入內; 7、對駛出的麵包車,箱式貨車等,一律停車並開啟車箱進行檢查,如發現可疑物品應立即上報當班隊長、工地負責人進行處理; 8、門衛保安應按規定對外來車輛和訪客進行盤查、登記。對帶入、帶出的建築物進行檢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進入小區; 9、門衛保安應與巡邏保安、售樓處的保安緊密協作與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10、門衛保安應打掃工作區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記錄當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警棍、手電筒等; 11、門衛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離崗,並在交接班時立正、互相敬禮; 12、如因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翫忽職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損失,當班保安人員應該做出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