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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07459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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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首席投資官
有限合夥企業的組成和業務開展受到《合夥企業法》的規制,《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因此投資人在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時,除了選擇自己是普通合夥人還是有限合夥人外,還需要在選擇有限合夥人時確定認繳出資額度,而非實繳額度。
上一段已經回答題主提出的問題,有限合夥企業的LP對合夥企業承擔的是債務責任嗎?回答是肯定的,並且補充回答其對合夥企業承擔的是有限責任,範圍是以認繳出資額為限。
以下稍微普及一下實繳和認繳的區別,不同行業型別的企業對註冊資本有不同要求,對實繳比例也有不同要求,因此有的投資人會選擇透過較大比例認繳額、較小比例實繳額的方式來實現資金多用性,當然也存在“傀儡投資人”充當人頭的情況,後者的實繳比例一般偏低,但認繳比例比較高,在此對該類投資人提出一個小建議,去了解專案背後的風險,以及認繳額度可能帶來的債務大小是否能為自己所承擔。
如果是看獲益,合夥企業本身作為非法人企業,是比較靈活的一種組織形式,只要在合夥協議中進行約定以及合夥人後續協商一致即可適用於實踐中,關於利益分配,小編見過絕大多數合夥協議都寫著“按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這樣看,債務和利益分配是合夥做生意中不可避免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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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樹說法
1.在有限合夥企業裡,GP(普通合夥人)和LP(有限合夥人)是2人—20人,且至少有1名GP(普通合夥人)。
2.有限合夥企業中的GP(普通合夥人)以個人財產,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全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有限合夥企業中的LP(有限合夥人)以出資為限,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全部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雲投匯平臺上面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中,管理人為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管理和執行。只對合夥的對外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即“投多少賠多少”,不必像普通合夥人一樣把全部身家都壓上去。所以不做普通合夥人,而只承擔有限的投資責任讓LP們又享受到了一些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