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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任性的年紀,跳槽也更加慎重了,總想找好下家再跳槽,離職前跟下家把條件都談好了,入職手續也走的差不多了,在下家認可的前提下提交了離職報告。 可後來下家卻因年齡學歷經驗不符,不給安排談好的崗位,還說先去其他業務崗先鍛鍊鍛鍊,以後再酌情安排,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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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Enquan258612577

    有句話說得好,不怕流氓耍無賴,就怕流氓有文化。遇到這種公司 只有自己認栽,因為對方公司也讓你工作了,只是沒有達到理想的崗位,說句不好聽的,你有接受公司給你安排的崗位的義務。及時止損或者就進入公司幹,讓老闆看到你的價值

  • 2 # 葫蘆僧阿虎

    既然入職手續都辦的差不多了,那麼關鍵就在於你的offer怎麼寫的了。

    可能性比較大的情況是你入職時原崗位已經有了合適的人選。

    看你怎麼選擇。你可以堅持要求按照offer執行,或者協商達成一致。如果對方執意撕毀協議並且你有證據,可以走仲裁程式要求賠償損失。但是,有可能會有不好的後果(省略)。所以,我的觀點是不建議這麼做。仲裁贏了也沒多少賠償,但是會浪費你很多時間和精力。實話實說,打官司很費神!

    所以能夠協商一致一個滿意的崗位是最好的,或者另找工作。

  • 3 # 馫叒

    在生活壓力激增的當下,跳槽已經越來越普遍了。因為跳槽不僅可以提高自己的工資水平,也可增長自己的見識。2018年我離職的時候,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我要離職了》https://www.toutiao.com/i6898294167034708484/ 中的最後一句話:離職不代表我不敬業,而是生活所迫。

    這句話我至今記憶猶新,當初也是提前找好下家,收到offer,才辦理的離職手續。在Offer上,註明了工作崗位和薪資及一些注意事項。入職當天,直接籤合同,開啟了新的工作。

    如果你談好了所有條件後,且相關條款在Offer 上有所體現,你也按照要求進行了回覆,並按規定簽完了合同,辦理了入職,公司是不能因為年齡、學歷和經驗,變更你面試的崗位的,除非在實習期你沒能完成相關的工作。

    如果公司安排的其他崗位與你面試的崗位息息相關,也明確了是鍛鍊,後期安排,這也是合理的。

    最後建議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去留,留下來是否合適,離開是否值得。

  • 4 # MR公子小白

    不合理,但是合法就行。

    感覺你是被原公司和你說的下家公司聯合下套了吧,你原公司想解僱你,透過這種手段讓你主動辭職,這樣它就能省下一筆費用。

  • 5 # 馨老師中考英語

    既然有底氣離職,既然下家反悔,我個人認為沒有理由糾纏下去,因為即便贏了官司,心情和身體也會收到極大的損傷,時間也會浪費了很多,不如拍拍手,拂拂袖,去尋找新的機會。

    天涯何處無芳草,收拾好心情,尋找下一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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