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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開啟車窗說靚話

    這屬於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付法律責任。

    當發生交通事故後,很多車主都是選擇面對事故,該救人就救人還賠償就賠償,可是總是有那麼一小部分司機,抱著僥倖心理,認為沒有看到自己肇事經過或者周圍沒有攝像頭,又或者周圍沒有任何認證,認為自己可以逃脫,逃脫了就不用自己賠償了,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況且現在確實是有天網的。

    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處理,直接離開,這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肇事逃逸,肇事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離開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沒有責任人,如果發生這樣的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會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133條就有明文規定,肇事方逃逸或有其它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使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說肇事逃逸特別不可取,作為駕駛員,就要走責任感,就要又公德心,自己範的錯誤就應該自己來承擔,比如一件小的刮擦,就算全責,賠償下來最多就是幾百塊錢的樣子,如果你私自逃逸,讓對方或交警部門找不到責任人,就算這次事故只是輕微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或大的財產損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3款明文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未構成犯罪,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罰款雖然不算多,但是你的人格已經沒有了,你今後還怎麼在社會上立腳,其它人會怎麼看待你,還會相信一名肇事逃逸的合作伙伴嗎!

    作為一名司機,我也刮擦過別人的車,但是我沒有逃逸,而且下車第一時間問車內有沒有人員受傷,第二件事才是檢視對方車輛受損情況,第三才是牌照留低,第四才是雙方協商,第五如果協商不了就打122交通警察電話,第六建議自己的保險公司到現場。如果雙方車輛受損不大,又沒有人員受傷,一般情況下都願意私了,如果維修費不是太高,就幾百塊,那麼賠償維修費,誤工費就完結了,畢竟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如果聯絡122還有保險公司又要耽擱很多時間,實在得不償失。

    所以說:交通事故逃逸是最愚蠢的做法,聰明的司機都不會這樣做,如果肇事逃逸了,就算事故當事人有責任,你的責任只有一半,那麼最後都是認定都是逃逸方全責,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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