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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4點左右,給凡凡餵過奶,姥姥便帶著她下樓去小區的游泳池附近散步。 在回家的途中,凡凡趴在姥姥的右肩上睡著了,等到姥姥走到樓下在猶豫要不要上樓時,卻因為一個蘋果,悲劇發生了…… 1高空中突然落下蘋果 事發地點位於緊鄰深圳的東莞塘廈觀瀾碧桂園小區。據凡凡的姥姥介紹,她家住在該小區5棟二單元。3月9日下午4點左右,給孩子餵過奶,她便帶著孩子下樓,去了小區的游泳池附近散步。 出去沒多久,孩子便困了,有了睡意。 凡凡的姥姥告訴記者,大約在4點20分左右,在回家的途中,凡凡便趴在她的右肩上睡著了。 到了樓下時,我還猶豫了一下這會要不要上去。但因為孩子睡著了,我想著還是上去。 讓人意外的是, 剛到單元口, 凡凡就被高空拋下的蘋果砸中頭部! 事發時,凡凡的媽媽正在樓上睡覺,她接到電話,說孩子出事了。她急急忙忙跑下了樓。 當時,孩子臉色發白,頭部水腫,昏迷,沒有一點知覺。姥姥掐了孩子的人中,但是也沒有任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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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首先祈禱寶寶能夠脫險,能夠重新醒來。我想,所有和我一樣已為人父母的讀者,都和我一樣,希望命運能夠善待這個才來到世間三個月的寶寶,希望她奶聲奶氣的喊出爸爸、媽媽的那一日還能夠到來!

    刑事責任

    寶寶這個病情,毫無疑問已屬重傷,而那個天殺的拋物者,最低也是過失致人重傷罪。

    民事責任

    這個是老生常談了,首先是物業公司的責任,然後所有具有拋物條件的住戶,也要共同承擔一部分責任,當然,前提是確實無法查出蘋果是由哪戶丟擲的。

    可能有很多人,對這種高空拋物的責任劃分覺得不公平。確實,運用這種責任劃分,確實會冤枉好人,但是,法律不光要考慮追究責任,還要挽回損失,撫慰被害人。在這種權衡之下,使用這種原則也是無奈之舉。

    對於社會的拷問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為什麼每次都是無法可查?不禮讓行人有高畫質攝像頭!壓雙黃線有高畫質攝像頭!為什麼涉及到罰款的時候,攝像頭都不會缺位,但是這種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時刻,監控探頭總是缺位呢?

  • 2 # 姚言菌

    首先,希望寶寶能早日醒來!高空拋物傷人這事時有發生,但是每次罰完後沒有下文。2016年,安徽蕪湖66歲的卜英貴被高空墜物砸死,因為找不到肇事者,全樓被罰!但是,這次的肇事者是一位11歲的小女孩,具體分析一下吧!

    1.責任方面

    2.對社會的警示

    早已說過,高空拋物傷人之事屢見不鮮,但是仍然沒有引起大眾的重視。本案中,肇事者為未成年,據說是投餵狗食時勿扔!這一方面,不能只怪這位小孩,她的監護人也有非常大的責任,明知自己處在高樓,而樓下有時人們活動的地方,這點警惕意識都沒有?

    3.寶寶目前狀況

    寶寶童童被送往當地醫院因為傷勢嚴重又被送往深圳市兒童醫院,診斷結果為重型顱腦損傷。而且留下後遺症的可能性很大!

    雖然,開始小女孩因為害怕沒承認,但是肇事方家長態度還是不錯的,表示後續費用不會逃避。

    現在希望的是寶寶的損傷能夠儘可能的少,也給大家警告,不僅自己對高空拋物要警惕,對子女也要及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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