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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4904919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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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月初的豔陽天
這段情節是電視劇裡有,而小說裡沒有。
試想一下,如果是我們自己,我明明付過錢了,你為什麼說我沒付?
大姐要想起來付過了還好,想不起來,一定是半天的理論,浪費時間,浪費口舌,周圍還會圍一群看熱鬧的。
再給一次混沌錢,這些麻煩事就一件也沒有。
這段情節是電視劇裡有,而小說裡沒有。
試想一下,如果是我們自己,我明明付過錢了,你為什麼說我沒付?
大姐要想起來付過了還好,想不起來,一定是半天的理論,浪費時間,浪費口舌,周圍還會圍一群看熱鬧的。
再給一次混沌錢,這些麻煩事就一件也沒有。
先描述一下過程,丁元英去吃飯,要了2根油條,2碗餛飩,走的時候,餛飩攤的老闆說,你還沒給錢,(這裡注意)丁元英是抬頭看了她大概2-3秒,然後拿錢給他。然後走掉了,剛過來的民警跟大媽說,他剛才過來就給過錢了,(這裡注意)大媽說:哦,這麼多人忘了,他天天來,下次少要他一塊錢(原文忘了,大概意思湊合看吧)。我覺得這段鏡頭表達兩個意思,一個是表面意思,首先第一,他抬頭看了2-3秒,顯然不是他也忘了,我們大家可能有過這種情況,吃飯或者買東西忘給錢,大多數老闆一說,就會想起來,那時候的表情,是一種恍然大悟和愧疚,有時候會說“哎呀,忘了不好意思”,這裡丁元英是沒有的,抬頭看那兩秒一臉的迷茫,但是馬上就給了。結合拿到錢,給家裡錢,給好友妻子錢,結合總總,都是想要給大家一個印象,這是一個把錢看的很淡的人境界是不一樣的人。另外給家裡錢,給好友妻子錢,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可以說有些事情是無可奈何,但是餛飩攤這件一個非常不起眼的小事才是真正能體現淡薄錢財的。大是大非很多有知識的人都做得很好,但是隻有在很小的細節方面才能體現出一個人的境界。另外一個對映的意思,我覺得是對比吧,大媽知道要錯錢了,說的是下次少要就好了,而對比劉冰,雖然也是做生意(雖然很多發燒友都認識,芮小丹在買光碟的時候,另一個發燒友告訴他的,但還是幹不下去,要黃攤,可見雖然名聲在外,但道行是多麼淺。),在明知道一個發燒友落難以後,還開出那麼低的價格,但記得後來曉明他們聊天的時候他是這麼說的“我好歹也算幫他折現了1萬7千多塊呢”還有後來被問到檔案來源時說道“我們有過一段賣光碟的交情”可見人性。第二個對映只是個人觀點,也許編導並沒有這個意思,湊巧了(湊巧了的機率大),但是沒辦法我這個人就是想象能力太強。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