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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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人水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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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豈能不留痕
房主有沒有責任主要前提房主有沒有過錯!如果房屋屬於隨時可能垮塌的危房,而房主又沒有醒眼的提示,那是有管理責任的!反正類似案例就是這樣判決的,夠奇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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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傳人
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再加上一個不光彩的行為盜切,哈哈,這叫現報。
房屋坍塌,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意外事故。責任歸誰,當然歸行為人。與主家沒有一毛錢的關係,其理由有二。一是主家沒有邀請行為人來事發地,二也不是主家出於防衛造成坍塌。純屬一場自然意外,加上盜切行為,買意外險理賠都難。只能自行承擔後果,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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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海一粟
2、本案責任主體。根據上述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因此,本案的責任主體如下:
(1)倒塌房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向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
3、小偷自己沒有責任。儘管小偷因盜竊而進入涉案房屋的,但是,小偷受傷的原因與盜竊行為沒有關係,因此,小偷本身對於本次傷害不承擔責任。
呵呵呵了,居然是入室盜竊,還居然被房屋倒塌砸死,真是倒黴催的,如果是能證明是盜竊砸死,我認為是不必賠償,因為房子倒塌是 不確定性的,再有就是你是入室盜竊在先,先侵犯了屋主的權益,房屋倒塌是意外,不但不用追究賠償,我到是覺得房主不追究小偷砸死在屋裡的晦氣就是好事了。
善意提醒小偷一下,盜竊有風險,偷盜需謹慎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