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動力費用的分配透過編制外購動力費用分配表進行是會計原則:
1、直接用於產品生產,設有“燃料及動力”成本專案的動力費用,應單獨地記入“基本生產成本”總賬賬戶和所屬有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和借方;
2、直接用於輔助生產的動力費用,用於基本生產和輔助生產但未專設成本專案的動力費用、用於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動力費用,則應分別計入“輔助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總賬賬戶和所屬明細賬的借方。外購動力費用總額應根據有關轉賬憑證或付款憑證記入“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借:基本生產成本、製造費用、輔助生產成本、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如果生產工藝用的燃料和動力沒有專門設立成本專案,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燃料費用和動力費用,可以分別記入“原材料”成本專案和“製造費用”成本專案,作為原材料費用和製造費用進行核算。擴充套件資料:外購動力費用支出的核算一般分為兩種情況:1、每月支付動力費用的日期基本固定,而且每月付款日到月末的應付動力費用相差不多,將每月支付的動力費用作為應付動力費用,在付款時直接借記各成本、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2、一般情況下要透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即在付款時先作為暫付款處理,借記“應付賬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月末按照外購動力的用途分配費用時再借記各成本、費用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沖銷原來記入“應付賬款”賬戶借方的暫付款。“應付賬款”賬戶借方所記本月所付動力費用與貸方所記本月應付動力費用,往往不相等。如果是借方餘額,為本月支付款大於應付款的多付動力費用,可以抵衝下月應付費用;如果是貸方餘額,為本月應付款大於支付款的應付未付動力費用,可以在下月支付。
外購動力費用的分配透過編制外購動力費用分配表進行是會計原則:
1、直接用於產品生產,設有“燃料及動力”成本專案的動力費用,應單獨地記入“基本生產成本”總賬賬戶和所屬有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和借方;
2、直接用於輔助生產的動力費用,用於基本生產和輔助生產但未專設成本專案的動力費用、用於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動力費用,則應分別計入“輔助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總賬賬戶和所屬明細賬的借方。外購動力費用總額應根據有關轉賬憑證或付款憑證記入“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借:基本生產成本、製造費用、輔助生產成本、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如果生產工藝用的燃料和動力沒有專門設立成本專案,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燃料費用和動力費用,可以分別記入“原材料”成本專案和“製造費用”成本專案,作為原材料費用和製造費用進行核算。擴充套件資料:外購動力費用支出的核算一般分為兩種情況:1、每月支付動力費用的日期基本固定,而且每月付款日到月末的應付動力費用相差不多,將每月支付的動力費用作為應付動力費用,在付款時直接借記各成本、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2、一般情況下要透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即在付款時先作為暫付款處理,借記“應付賬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月末按照外購動力的用途分配費用時再借記各成本、費用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沖銷原來記入“應付賬款”賬戶借方的暫付款。“應付賬款”賬戶借方所記本月所付動力費用與貸方所記本月應付動力費用,往往不相等。如果是借方餘額,為本月支付款大於應付款的多付動力費用,可以抵衝下月應付費用;如果是貸方餘額,為本月應付款大於支付款的應付未付動力費用,可以在下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