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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764261676203

    舉了真實的例子,卻讓很多人說是毒雞湯。女人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怪不得別人看不起你!

    離婚帶孩子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有娃離婚這件事上,思姐一直的一個原則就是:利益最大化。這個利益,當然是女人和孩子的利益!

    撫養權,不是特殊情況,思姐都贊成要。因為看了太多的例子,即使孩子跟著爺爺奶奶過,將來面對後媽,面對後媽的孩子,心靈健康成長的機率要遠低於跟著母親。

    如果你現在不能獨立撫養孩子,可以先不離婚,等事業有起色以後再談,心態調整好,別再讓他影響自己的情緒,就能把主動權始終掌握在自己手裡。

    是不是還會有人說,賺錢哪那麼容易?事業哪那麼容易有起色?呵呵了,只要肯付出,現在一個社群團長都月入頗豐。

    女人啊,只有自己能救自己!

    給你說一個例子吧。我的同事,今年35歲,當年她結婚的時候,場面宏大到讓一眾小女生豔羨。她前夫家是家族外貿企業,資產頗豐,她出自書香門第,小家碧玉。

    好景不長,生了女兒以後,婆家的臉色就越來越差了,再加上前夫媽寶,不能平衡老婆和媽媽的關係,最後離婚收場。

    離婚的時候,婆家也爭過撫養權,但她堅決地把撫養權爭了過來。夫家已不可靠,撕破臉的狀態,她不想離開女兒。

    當時,她的父母都在南方,一個人在這個北方城市打拼,雖然工作穩定,但一個人養孩子,之難可想而知。

    但是漸漸地,不也過來了嗎?

    五年過去了,她專注於自己,摒棄了怨恨,跟原來的婆婆家處得還算可以,女兒定時回去看爺爺奶奶。她自己,從瑜伽,到美容,成為了當地的美容達人,開了自己的工作室。

    年入已經頗豐,每年帶孩子歐洲遊並沒有壓力,保養得宜,也有自己的完美男友。

    所以,離婚了,只要不是活不下去,思姐都贊成女方爭取撫養權。為母則剛,孩子需要一個強大的母親。離婚這件事,渡過了,就是晴天。

    具體的理論分析見下面回答:

    女人離婚後到底該不該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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