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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啤酒695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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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撿檢
你這麼說,都是,女方的不是了。未婚同居,是他們兩個男女,都同意了。才同居。
男女同居。吃虧的,還是女方。有的女方,懷孕了。男方卻又跟別的女的好。女方,只好含淚吞下苦果。
男人,喜歡佔便宜。自己,可以隨意,跟女方好。反而,要求女方是貞節烈女。
男人,自己都沒想好嗎?當你,選擇給別人喜當爹的時候。說不定,你自己的老婆,也會帶給你,一個巨大的驚喜。
為什麼不求女方的心理陰影了。男方,有那麼多大表妹?女方高興嗎?
男女雙方,都要自己做到自尊自愛。不要想著佔對方的便宜。
不自愛。吃虧的,肯定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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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蕭曉笑
誠邀,首先現在人們普遍思想解放了,不受傳統觀念束縛了,所以未婚同居的現象越來越多了。
其次,因為現在年輕人大都離開老家,來到外地發展,不管是求學還是務工,沒有了別人的約束,也為婚前同居創造了條件。
再次,有些人自己在外面比較孤單,戀愛後為了互相填充情感的空缺以及互相照顧就選擇了婚前同居。
最後在大城市,婚前同居還可以節約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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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第四種
我認為這很正常,男女平等,男人在婚前不是處男,要求女方是處女,那是男權社會的產物,現在早已不是那個時代了,女多男少,女人的各方面正當要求比男人更容易得到滿足,不相信你娶個老婆回家,看萬一吵架,誰先妥協的機率大。你不妥協你老爸老媽都要說你。
以前我們一直忽略女人除了情感需求之外,也有正當的性需求,嚴格來說,只要男方到了十八歲,有正常的性需求,社會會提供各方面資源給以滿足,既然是男女平等,那女方到了十八歲,有了性需求,我們也應給予尊重,這才是男女平等。
但並不是說允許婚前同居,就必須他們兩個結婚,這就不人道了,不和諧怎麼辦,性格不合怎麼辦,雙方家庭難以相處怎麼辦?婚姻是雙方快樂的延續,而不該是為了傳宗接代而結婚。我們要結婚,是為了捍衛自己和物件的性專屬權而已,所以婚前同居無可指責,是社會進步的標誌。這跟婚內出軌不一樣,婚內出軌儘管法律不追究,但終究是不道德行為,而且婚內出軌不追究,主要還是為了維護既得利益階層的利益,因為享受到布追究好處額主要是這個階層,我個人是主張婚內出軌應該要立法追究個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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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試婚。認同的人越來越多了。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別說年輕人,中老年未婚同居現象也很普遍,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