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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姐談心

    同居不受法律保護,花的錢拿不回來。

    5年25萬,平均一年是5萬,每個月4000多,這個花費實際在正常消費範圍之內。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有詐騙行為,可以打官司、告對方詐騙。但打官司耗時耗力又耗錢,也不定能打贏,還要出律師費。得不償失。

    既然已經同居5年,說明雙方是有感情基礎的,為什麼不考慮結婚呢?

    如果說兩個人同居幾個月分手,這個可能是性格不合;可你們在一起五年了,五年很長。

    5年足以將激情轉化為親情了,看看你們是否還有挽回的可能?5年青春時光,彼此互相陪伴,有過那麼多美好回憶,真的決定就此分道揚鑣嗎?

    兩個人在一起,多少都會有矛盾,學會求同存異;即便你們分開,再換一個新的人談戀愛、同居、甚至結婚,遲早還是會有矛盾,還是需要學會去處理的。

    建議你們多回憶下以前共同度過的美好時光,多看看對方的優點,看看是否有挽回的可能。

  • 2 # 紅蓼5084565091

    同居5年用錢25萬,分手能拿回一半嗎?這個問題很不好說啊!那錢都花出去了還怎麼好要回來呀?如果人心地善良ta覺得於心不忍可能會主動退出一些給你。如果人本來就很貪婪自私那就很難再要回來了。5年時間在一起同居花費的錢兩個人都有用,那麼也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花的現在要老鼠洞裡倒拔蛇恐怕沒那麼容易?

  • 3 # 重慶小陳律師

    這個就要看你怎麼定義這個花錢,為對方花錢還是為你們共同生活花錢,還是說以轉賬的方式把錢給到對方,對方花了。情形不一樣,能否要回的結果都不一樣。按常理的花錢是雙方一起共同生活所開支,這種情形是顯然不能取回的。

  • 4 # 蘑菇痘痘

    同居5年花25萬,一年花5萬,一個月4000多,額(⊙o⊙)…你兩花的還可以。難道這部分錢都是你出的嗎。既然兩個人在一起應該互相幫助才對,怎麼可能讓一個人承擔呢,你太傻了。

    我不知道對方人品怎麼樣,如果有良心的,多少會給你,當然前提是你沒有過錯,你如果有過錯了,我想這錢你一分也拿不到。

    以後多長心吧,能挽留儘量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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