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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57929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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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204813172778
檔案的轉遞有很多規定,一定不要出錯:
(1)、應屆畢業生要看簽訂三方協議沒有,簽訂三方協議,就要分情況而定,如果是國企事業單位等具有檔案保管許可權的單位,直接將三方拿到企業蓋章後,交給學校,學校就會將檔案轉遞到對應單位,如果是在民企私企不具備檔案保管許可權的單位上班,那就需要將三方協議到人才市場蓋章,學校會將檔案轉遞到蓋章的人才市場,人才市場會填好接收人,接收地址,單位名稱等資訊。
(2)、如果是已經工作多年需要調取人事檔案,又分檔案在人才市場或者企事業單位,在人才市場只需要接收檔案的單位出具調檔函,本人帶上調檔函原件、身份影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對應人才市場辦理手續,如果在國企、事業單位、公務員單位那就需要直接將調檔函開到單位,本人帶上相關證明去單位調取。
一、辦理條件
1.檔案存放在縣以上(含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2.檔案存放在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屆畢業生;
3.檔案存放在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已辦理完辭職辭退手續、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係的人員。
二、辦理流程
1.持申報材料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開具《調檔函》;
2.持《調檔函》到存檔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3.通過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官網、電話或辦事大廳自助裝置查詢檔案是否轉入。
三、檔案轉遞
1.調檔函開具後,請按照函上的要求到原檔案所在單位辦理檔案調轉手續;
2.檔案需透過機要交通或者轉檔單位派專人一次性全部轉送,其他方式(郵寄、快遞、自帶等)轉送的檔案,人才中心一律不予接收;
3.街道辦事處轉入的檔案,人才中心不直接接收;
4.檔案材料嚴重不齊者,人才中心將退回該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