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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四季時令養生

    相愛沒能在一起,常被人感嘆有緣無份,相愛卻不能在一起,外界原因引起居多。

    1,門弟因素

    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時,常常不顧一切,但因門弟相差懸殊,常會招致周圍人的反對,尤其是父母的阻擾,此種情況下的分手,本身就說明,主動分手方本人潛意識中也認可門弟觀念,此時明確說明,只會造成愛的人更大傷害。

    2,空間因素

    無論是工作原因,兩個人聚少離多,還是分居較遠的距離,長時期無法改變,物理空間距離必然造成心理空間距離,相互之間儘管覺得還愛著對方,其實已慢慢疏遠,此時不妨明確告知,彼此反而會恍然輕鬆。

  • 2 # 顏三才TIAN

    要是我的話

    會去說清楚 面對現原因不能在一起 不是因為感情破裂 給愛的人一個儀式 一個交代 即使多年後再相見也可以做到坦然面對 這需要勇氣

    但 還是希望你們去再試下努力解決問題 堅持下去

  • 3 # 5月1

    相愛但不能在一起,分手該當面說清楚嗎?

    相愛但不能在一起,分手該當面說清楚嗎?我個人認為分手應該當面說清楚。如果你們曾經真的相愛過,就應該當面告訴他,並且說明原因。

    首先,找一個合適的的場所,營造適合的氛圍,可以考慮下要不要找個朋友在附近等自己,預防發生意外的事情。

    其次,告訴他感情走不下去的原因。既然曾經相愛過,相信彼此都不希望分手後再見面是仇人,好聚好散。

    分手這個事情,你在心裡已經想過了,確認了,肯定了。也就是說你的心理建設已經完成了。可是那個被分手的,有可能有些預感也有可能一無所知。不當面說清楚,那就應該是打電話嘍,你想,他接到電話時可能是蒙逼的,因為他之前可能在想著去你們喜歡的那個餐館吃飯呢。突然接到你的電話聽到的就是分手了。這簡直就是晴天霹靂呀!現在房價這麼高物價這麼貴,工資也不是很高,大家活著本來就不是很容易了,何必又要給曾經相愛的人心裡刮一場風下一場雨呢,即使一定要,那可不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呢?

    比如:因為×××原因,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對不起!但是很開心我們曾經相愛過,以後的路請珍重,我會一直默默的祝福你!擁抱,然後轉身離去。我認為這就是一個分手的樣子,不管分的掉分不掉,這都是一個分手必備的過程。

    雖然分手了,但願,想起你的時候,記憶裡都是你最美的樣子,而不是渣的噁心。願,彼此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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