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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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點點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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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倩仔的歷史茶館
1898年的德國以武力強迫清政府簽訂100年的租期,為此他們不惜以武力要挾甚至願意放棄賠款,可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一向軟弱的清政府在租期時間上卻是毫不妥協,大有魚死網破的氣勢。
其實原因很簡單,按照當時的國際公約,一個地區被一個國家佔領100年後,這個國家就對這裡擁有永久的主權,也就是說如果給德華人租了100年,這地兒就得改姓德了。
這是清朝與德國簽訂的條約,租期為99年。今天我們買個商品房,產權才70年,但是你也得裝修啊。所以你看德華人對膠州的建設也是情有可原,前幾十年建設,後幾十年就可以吃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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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背影看世界
1897年,德國的兩個傳教士在山東被殺,德國趁機提出了不平等條約,而清政府那時正在甲午戰爭中被日本打敗,不想繼續得罪德國,所以清政府派了官員與駐華大使的海靖進行商討,海靖提出了六個條件,其中一條就是要租借膠州灣100年。
清政府無奈,但是也提到能不能讓一點。海靖就說,讓一年吧,就變成了99年。
而據說在國際公約上,如果租借100年,這個土地就是那個國家的了的。可是從此以後,就開了一個非常不好的頭兒,法國要求租借廣州灣,99年英國租借九龍半島99年,俄國租借中東鐵路,99年,被列強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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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疆民工
李鴻章發揮高超的外交技巧,和對國家對民族對中國對社會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為了中國和中華民族的未來,為了今後香港順利要回來的長遠考慮,在外交談判桌上據理力爭,縱橫捭闔,折衝樽狙,拼死抗爭,在外國租借100年的無理要求面前鬥爭不止,終於,租借期減了一年。
事情的經過大致就是這樣
其實不只是德國租借膠州灣,列強在瓜分中國時和清政府簽訂的協議裡面“租借”期大都為99年。
清朝末年列強入侵中國,侵佔中國土地,清政府軟弱無能,和很多國家都簽訂了所謂的“租借”協議,其實關於名稱和年限大有玄機。
所謂“租界”那就是主權仍然屬於大清,列強只是擁有使用權,還得交付一定的租金。如此算來不是出租年限越多收到的租金就越多嗎?為什麼還要少租一年呢?
在法律中有這樣一個名詞叫做“時效取得”是指事實佔有達到一定時間後,就會獲得所有權。而租借的最長期限為99年,如果簽訂100年的租借協議,這塊被“出租”土地很可能就會被佔領國永久取得,所以99和100雖然只差一年,但是意義卻相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