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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力資源專家楊少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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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uuuuya
可以考其他事業單位教師,但未滿年限要交賠償金。
服務期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勞動者必須為用人單位提供服務的期限。服務期可以長於勞動合同的期限,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並透過合同固定下來,則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勞動合同中服務期條款主要的內容包括三個部分:一為服務期限,即勞動者應為用人單位提供的服務時間;二為用人單位就服務期限應對勞動者提供的培訓及其他額外福利待遇;三為勞動者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目前實際處理中主要的爭議在於後兩項。
擴充套件資料: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教師有無編制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編制可以調動,有相應的職稱工資並可以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2、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俗稱代課老師),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在私立學校中,因學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幫其工作人員繳交社保,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辦學校中的臨聘人員,因為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其繳交社保或者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辭職一定會影響編制,一旦辭職你的事業編就不存在了。而且在編(我指的是事業單位編制)辭職,還要繳納一定數額的罰款。但辭職不會影響你的教師資格證的有效性,如果你有證的話,無須再考。辭職得到允許一定會拿到檔案,這個毫無疑問。但我的建議,權衡利弊,你沒有理由辭職,辭職就等於丟掉了一切,一切都需從頭開始,這就是事業單位辭職與企業辭職的不同,代價太大了。而且你重新考取教師證,並不等於學校就會聘用你,學校聘用你也不等於有事業單位編制。因為聘用制和在編完全是兩碼事。想回到現在的待遇,可能終其一生你都不會如願。教師辭職一定要慎重,不可以由於離家遠這點理由就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