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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淡滋味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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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ia小殼
這個問題,我以前也有想過,因為有時候我自己就是這樣的。當錯誤發生,尤其是被其他人提出來的時候,我的下意識反應總是找出各種緣由來為自己的過錯辯解。不是我不……,是因為……,所以才……,理由也多數是以這樣的關鍵詞出現。
記得以前有一次在工作上,由於記錯了專案提交時間,導致被客戶投訴,領導自然很火大,把我叫到辦公室一通訓斥。當時還是太年輕氣盛了,不懂看眼色行事,也可以說是情商低吧,結果自然大家都不歡而散。但後面慢慢就發現,一時的意氣用事,最後傷害最大的還是自己而已。不論過程如何,即使中間真的有什麼誤解,但終歸有自己的過錯存在,解釋再多又有多大作用呢。
總為自己的犯錯找理由,我想可能和我一樣,自尊心都是比較強的吧,性格上也較為固執,倔強,如果被否定、被批評,心裡馬上就會下意識地產生一種防禦機制,以此來保護自己。
這樣的性子有好有壞,要看是什麼程度。畢竟如果真的不是自己的錯,那也不能莫名被冤枉,白白受委屈的。但有些事情,再怎麼爭論,即使自己贏了,也沒有任何意義,那就沒必要一味地解釋了,沉默也並不代表妥協,但可以讓大家都好受一點,先低頭的那個人正說明相較於追責,更重視雙方的關係。
而如果真是自己的過錯的話,就算無意,當事情發生時,其實最該做的就是先道歉,儘量彌補挽回,這時再解釋在別人看來可能就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行為。雖然大家都不願意看見錯誤的發生,但錯了就是錯了,大方認錯,別人也不一定會真的責怪什麼,不然就算“有理有據”,辯駁地對方啞口無言,自己心裡也會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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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雷霆萬鈞
對於我來講,這是一個無法對號入座的問題,因此可能無法回笑好的。因為,我不存在為自己掩蓋犯錯的現象。不過,我可以針對社會上的這種現象談點不成熟的看法,供朋友們參考。我認為:一是因為犯錯者本身就不具備辯別是非的能力,錯而不知錯,也就予錯不糾,堅持死理;二是本就三觀不正,為錯不仁,作死到底,頑固不化;三是死要面子,知錯不認,圖得虛榮;四是為某種利益驅使,或是環境所迫,違心辯解,以避難堪。我想,大多數找理由掩蓋自己所犯錯誤的,不外乎就屬於上述幾種型別。不過,作為一個優秀的人,是不可能為自己的錯找藉口辯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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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桑代克的貓er
似乎我們做或不做一件事都需要理由,比如我們喜歡,所以去做某件事,我們為了某個人做什麼事情,我在這方面已經足夠好了,所以不需要去參加補習,我的協調能力很強,所以事情到來的時候再做也可以,有了理由,所以我們才去行動,如果沒有理由,我們就不會行動,這樣做可以把人的行為限制在一定的範圍,是有一定的好處,但是又因為有這樣的限定,所以才必須要滿足自己的需要,我們就會將理由過度合理化,過度合理化就會有點違背事實,有時候還是對現實的逃避。
有些學生存在偏科的情況,等問他這個學科為什麼那麼差的時候,他就會回答那一科真的是怎麼學都學不好,再說我也有自己很強的科目,所以沒關係的。儘管他心裡明白,如果經濟課的成績補起來自己的成績會更好,但是他們還是會給平哥找到合理的理由,這樣的情況無異於掩耳盜鈴,長期下去,只會讓自己看不清真實的情況,失去彌補和提升的機會。
陳某已經有兩年的工作經驗,於是跳槽來到了新的公司,這家公司是一家外資企業,和他以前供職的公司完全不一樣,這個公司很講究效率,所以他在一開始就不是很適應,和他一起入職的還有一個人是剛畢業的學生。這個學生在面對那麼高強度的工作是顯得很焦慮,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他經常請教老同事,於是他很快得到了提升,而陳某很少和同事交流,因為他覺得按照自己的方式做很好,而且自己能進這家公司,說明自己有能力做好這些,不需要請教別人。兩個月後,公司進行績效考核陳某接到考核結果才知道剛畢業的大學生業績也遠遠超過他,而他也因此被辭退了。
當環境變的時候,就需要改變策略,自己給自己找理由,就會導致行為意識的不足,最終只會得到像陳某這樣的結果。在生活中欺騙自己是很容易的,但是你是想成為強者還是想成為井底之蛙呢?想做強者就給自己找理由行動,不要違背現實給自己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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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的人”,是大多數人都在這樣做。
推卸責任,有責任推個一乾二淨,有好處搶個頭破血流。人的劣根性。跟中國式教育有關。經常看見有小孩子摔倒的時候,大人為了不讓孩子哭,轉移注意力,教給孩子拍地,“打它”,把責任成功推給了“地”,孩子不哭了,沒事了。但孩子的潛意識裡留下了替罪羊的概念,有責任就推給別人,當遇到問題的時候,如果實在找不到替罪羊,就賴命不好吧,反正不承認是自己的責任。
教育,只有讓孩子們勇於承擔責任,才能托起整個社會的正能量。人人只知道推卸,那就是一盤散沙,沒有民族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