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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5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5日全文公佈。
《決定》說,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著重研究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決定》全文長近1萬9千字,由15部分構成,分為三大板塊。第一板塊為第一部分,是總論,主要闡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發展的歷史性成就、顯著優勢,提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第二板塊為分論,聚焦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個部分,明確了各項制度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完善和發展的方向,並作出工作部署。
第三板塊為第十五部分和結束語,主要就加強黨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領導提出要求。
《決定》說,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必須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進行,科學謀劃、精心組織,遠近結合、整體推進,確保本次全會所確定的各專案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
《決定》強調,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幹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透過加強思想淬鍊、政治歷練、實踐鍛鍊、專業訓練,推動廣大幹部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提高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等各項工作能力和水平。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落實好乾部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把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創新,支援各類人才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智慧和力量。
《決定》說,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又要抓緊制定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永葆生機活力。(完)
回覆列表
第一,完善產權制度。
第二,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
第三,健全完善市場規則。
第四,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