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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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金時代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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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正鱷魚不哭
以法治國和依法治國是兩個概念。
二者都要求向大眾公佈一整套法律制度,要求人們受法律約束。區別在於,以法治國只考慮法律有無問題,並不關心法律本身合理性。
先秦諸子法家就是講以法治國的。有一個經常被提起的例子:商鞅國門立木取信於民,很多人以為這是法治精神體現。
其實錯了。徙木得賞背離價值規律,完全不可持續,一次實踐便無下回,這純粹是詐術。它宣示了統治者可以隨意制定無比荒謬的法律,還可以不加任何解釋廢止或改變。
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哪怕要毫無道理剝奪你的生命財產。這種“法”背離了基本法律精神!因為他要且只要管制愚民!
依法治國也要求有完善的法律,但還要求民眾不僅被動遵守法律,還要主動以法律精神指導自己的行為。因此民眾必須參與立法,這就是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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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姑山之嵐
我認為“以法治國”時用法律治國。“依法治國”是依靠法律治國。
用法律,就是說還可以同時用其他的東西一起治理國家。法律不是唯一被利用的東西。
依靠法律,就是說法律就是唯一治理國家的工具。
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實行變法改革。獨尊法家思想,完全利用法律規章制度治理秦國。這應該是“依法治國”的雛形。之所以是雛形,是因為秦國的法律簡單粗暴,並不完善。
漢以後的朝代,都實行幾種思想並行的方式治理國家。有的朝代用道家思想和法家思想並行的管理模式。比如文景之治時期。
有的朝代用佛家思想和法家思想並行管理國家,比如北魏。
大部分朝代用儒家思想和法家並行的模式管理國家。儒家思想,忠君愛國,尊卑有序,忠孝節義,禮義廉恥是制定法律的基礎。
在漫長的歲月中,德治和法治一直都是統治階級利用的兩套政策。以德治國,以法治國是這些朝代的治理方式。
中國法治化經歷了兩個階段:
一是堅持以法治國。摸著石頭過河,從無到有不斷建立法律。確保改革開放以來,不斷髮生新事物,從無法無天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
二是堅持依法治國。打鐵先得自身硬,規範執法行為,必需不斷健全法律。保護新事物正常生存發展,必需寬嚴適度,戒線分明。執法配套措施不斷完善,才能精準施法。實現以德治國,人人守法社會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