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打比賽:
1. 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2. 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採用一球換髮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3. 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4. 發球時不得遮擋,以拋球點為基準,垂直向上拋至少16釐米,拋球點必需在球檯端線的後面,拋球后不能遮擋,必需是在球的降落的過程中擊球。
5. 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後接觸接發球方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一分;
6. 發球時,乒乓球觸網並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分,重新發球,但如果連續3次,判接球方得分。
7. 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8.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9.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球架,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0.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 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2. 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檯使球檯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3. 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如果只打一局,任何一方到達5分後交換場地)
14. 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15. 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6. 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雙打比賽:不同點
1. 獲得發球權方確定第一發球者並先行站位,接發球者確定第一接發球者並隨後站位,發球位為右手位並在比賽結束之前不變;
2. 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3. 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發球方將發球權交給對方接發球者,換髮球之後,原發球方兩人交換站位,本方原非發球者接發球;
4. 發球時,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的右半區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乒乓球接觸其他桌面區域(包括壓線)為死球,對方得分;
單打比賽:
1. 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2. 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採用一球換髮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3. 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4. 發球時不得遮擋,以拋球點為基準,垂直向上拋至少16釐米,拋球點必需在球檯端線的後面,拋球后不能遮擋,必需是在球的降落的過程中擊球。
5. 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後接觸接發球方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一分;
6. 發球時,乒乓球觸網並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分,重新發球,但如果連續3次,判接球方得分。
7. 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8.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9.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球架,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0.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 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2. 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檯使球檯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3. 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如果只打一局,任何一方到達5分後交換場地)
14. 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15. 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6. 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雙打比賽:不同點
1. 獲得發球權方確定第一發球者並先行站位,接發球者確定第一接發球者並隨後站位,發球位為右手位並在比賽結束之前不變;
2. 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3. 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發球方將發球權交給對方接發球者,換髮球之後,原發球方兩人交換站位,本方原非發球者接發球;
4. 發球時,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的右半區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乒乓球接觸其他桌面區域(包括壓線)為死球,對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