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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男孩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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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筆緣
周立波的事情現在大家都很明白,不需要在這裡再說明被美國長島扣押的真實現況。
現在就是大家想要知道周立波先生赴美被抓,究竟是犯罪沒有,是被美方冤枉,還是真實犯下了不容之罪,這點應該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問題。
周立波先生赴美被涉嫌持搶持毒案,果然在周私車搜出了槍和毒,但周立波在多次審訊中不承認有錯,主要理由是咬定是被它人裁髒,還因某種滲入元素,導致周立波安無結局。
最近據說對周立波要進入第八次審理,之前周立波發了宣告,自已稱只有冤屈,一切屬假。
對周立波自發的宣告告白,是持有相信立場,還是有疑問態度,這是我們每個關注周立波先生的華人需要正確對待和深思理解的大難題。
美國的法律在各個州市,都有各個州市的不同規定,在周立波被捕的美國長島市,最嚴格的一條法律就是對庭審中,造假證據是第一的犯罪,僅這條可判刑十年,處罰一定經濟數額。
長島市對交通法律程式,在不違章交通前提下,警察無權攔截行駛車輛,更無權攔車搜身搜車。
但周立波先生行駛中近接警察,被當時執法的兩名警察發現,周立波手持手機,因此而跟蹤追跡,同時還觀察到周的車速時快時慢,幾小時後才攔截,檢視駕駛證。警察問是否允許搜車,因周不懂外語,而同周同行座任副駕駛窒的唐爽翻譯了此話,周點頭意思是可以,美警方搜身沒有發現異常,可搜車時發現一黑行禮包中有槍枳,並有為量為多的毒品,比時聯絡了好幾個警察將周涉嫌持搶持毒而抓捕,提交長島法院。大體情況是這樣。
但現在的問題是警察佔理勢,周立波處於被動局面。行駛持手機並沒有違章交通,車內的髒物難以擺脫,說內心話,難找出裁髒人人證。如在審判時,無人證便成偽證據。這個罪就落幕於它。
我們希望是周立波先生所言得逞,但畢竟身不由已,在外箱就只能接受外國法律,這點我們無法寬容。
首先,周立波是一個藝人,靠嘴巴吃飯。並沒有上升到藝術家的境界。所以,稱其為老師,有點過了。
再者,一週立波秀的停播很大程度是周立波肚子裡沒貨了,講不下去了。但,也有國內話題需要審批的原因。
最後,周立波在美國的確是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就是拖時間戰術,後續如何,不好說!